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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部分孙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了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部分孙公司股权变更交易对手方并调整交易方案的议案》。天津泽裕收购公司全资孙公司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圣坤仁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场圣坤仁合”)、永新县海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新海鹰”)、河南协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协通”)100%股权,交易成交金额合计人民币74,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4.26%。其中,围场圣坤仁合成交金额为人民币44,500万元(股权转让价款13,000万元,应付股东款31,500万元),永新海鹰成交金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股权转让价款5,000万元,应付股东款7,000万元),河南协通成交金额为人民币17,500万元(股权转让价款138,921,012.25元,应付股东款36,078,987.75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披露的《关于出售部分孙公司股权变更交易对手方并调整交易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0)。

  2021年9月8日,公司收到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遂平法院”)(2021)豫1728民初211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因深圳市华力特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力特”)与河南协通合同纠纷一案,遂平法院裁定对被申请人河南协通位于遂平县嵖岈山凤凰镇20MW发电站及10MW发电站的所有设施予以查封、冻结;查封、冻结期间不得转让、买卖或抵押。具体如下:

  一、本次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冻结的基本情况

  

  2、本次冻结的原因

  河南协通与深圳华力特于2016年7月签订了一份电站项目运维合同,委托其对电站进行运行和维护生产管理,合同履约过程中双方产生纠纷,涉案金额为961.21万元。深圳华力特于2021年9月1日向遂平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河南协通位于遂平县嵖岈山镇凤凰山20MW发电站及10MW发电站的所有设施进行查封、冻结。

  二、《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2021年9月8日,公司收到遂平法院(2021)豫1728民初211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对被申请人河南协通位于遂平县嵖岈山镇凤凰山20MW发电站及10MW发电站的所有设施予以查封、冻结;查封、冻结期间不得转让、买卖或抵押。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公告披露日,永新海鹰已完成工商变更过户,围场圣坤仁合、河南协通尚未过户。

  2、由于上述司法裁定导致河南协通资产被查封、冻结,无法满足前述股权交割的先决条件,为使交易顺利进行,公司将尽快与深圳华力特就纠纷问题达成一致,解除上述冻结情况,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并及时披露进展。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遂平法院(2021)豫1728民初211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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