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宁
这是一个关乎1.89亿A股市场投资者利益的重磅消息。今后,部分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投资者,可能不用诉讼而直接获得赔偿。
9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办法(草案)》(下称“草案”),明确了对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采取纠正涉嫌违法行为、赔偿投资者损失等的措施作出规定,对不履行承诺的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等。
健全高效的证券执法司法机制是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笔者认为,草案的发布不仅有利于最大化利用现有行政执法资源提高监管效率,而且有利于及时赔偿投资者,保护受损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将加速资本市场信用体系的建设。
具体来看,从提高监管效能的方面来说,实施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可以化解行政资源与行政效率之间的矛盾,通过提高执法效率,节约行政成本,达到减少执法资源耗费、及时维护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执法效果。
需要强调的是,承诺制度是配合行政执法的需要,而非通过和解削弱、取代行政执法。
从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来说,实施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可以及时弥补投资者因市场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所受的经济损失,通过赔偿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投资者获得补偿的效率。
从稳定市场预期来说,实施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可以达到能够更快速有效地实现惩治违法行为、有利于减少争议,稳定和明确市场预期,恢复市场秩序。
由此来看,在资本市场“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九字方针下,实施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不仅是资本市场执法方式的有效补充,同时也是市场发展的必然需求。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实施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的同时,必须要尽快完善资本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资本市场诚信监管,夯实承诺制度实施的信用制度基础。
所谓“重承诺,讲诚信”,如果一个不讲诚信的人,其承诺又有多少可以兑现呢?做到“言出必行、有诺必践”不仅要求个人要讲诚信,还需要整个市场有一个成熟的信用体系做保障。
虽然当前资本市场的诚信体系建设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共收录主体信息100.9万余条,包括市场机构7.8万余家和人员93.1万余人,行政许可信息3.3万余条,监管执法信息3.5万条,部际共享信息2371万余条。
同时,在联动惩戒和部际协同监管方面也建立了失信约束威慑,2015年证监会联合21家单位共同出台《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2019年,联合7家单位共同出台《关于在科创板注册制试点中对相关市场主体加强监管信息共享 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意见》。
但是,在资本市场迈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的过程中,对市场诚信的整体要求也在逐步提高,因此,资本市场应不断提升诚信水平,完善信用体系建设。例如,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增设诚信建设专门条款,建立资本市场诚信记录主体职责制度,依法合规开展资本市场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健全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加快形成各方共建共治共享的资本市场诚信建设格局。
诚实守信、一诺千金的资本市场生态的形成需要健全高效的证券执法司法机制,更需要各类市场主体的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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