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1-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6,800,000股,限售期为12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18,845,093股,限售期为12个月。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9月22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8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09号),同意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科前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5,000,000股,并于2020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36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465,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85,251,76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9,748,234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4,251,766股限售股已于2021年3月22日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含战略配售),共涉及限售股股东11名,对应的限售股股份数量为35,645,0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7%,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其中,战略配售股票16,800,000股,股东数量为1名;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18,845,093股,股东数量为10名。
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共计35,645,093股,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1年9月22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含战略配售),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一)相关股东作出的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时,本次上市流通的相关股东对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作出的有关承诺简要情况如下:
1、公司战略投资者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作为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战略配售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作出如下承诺:
(1) 本公司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2) 本公司同意按照战略配售协议的约定及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承诺认购的发行人股票。
(3) 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未向本公司承诺上市后股价将上涨, 或者股价如未上涨将由发行人购回股票或者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4)发行人的主承销商未以承诺对承销费用分成、 介绍参与其他发行人战略配售、返还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等作为条件引入本公司。
(5) 本公司为本次战略配售股票的实际持有人, 不存在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
(6) 本公司认购本次战略配售股票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
(7) 本公司与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或其他利益关系人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或其他输送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8)本公司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本公司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不会通过任何形式在限售期内转让所持有本次配售的股票。
(9) 本公司不利用获配股份取得的股东地位影响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 不得在获配股份限售期内谋求发行人控制权。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徐高原、汤细彪、陈关平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本人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发生变更、离职等原因不担任相关职务而放弃履行本项承诺;
(4)本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5)本人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
(6)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7)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锦军(已离任)承诺:
(1) 自公司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本人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发生变更、离职等原因不担任相关职务而放弃履行本项承诺;
(4)本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5)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6)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公司自然人股东黄青伟、曹胜波、周锐、刘正飞、魏燕鸣、李江华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截止本公告日,以上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科前生物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2、科前生物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及股东限售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科前生物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科前生物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35,645,0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7%。
1.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6,800,000股,限售期为12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2.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18,845,093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9月22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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