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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 印章遗失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ST中昌            公告编号:临2021-05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9月0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印章遗失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2728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监管工作函》具体内容如下: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9日晚,你公司披露公告称,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厉群南变更为凌云,并已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但截至目前,厉群南未将公司印章等进行移交,存在上述印章遗失或失控的风险。鉴于上述事项对公司和投资者影响重大,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规定,对你公司及相关方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请公司核实厉群南一直未移交印章、证照资料等的具体情况,明确相关事实是否真实、准确。厉群南作为公司董事,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你全体董监高应当保证公司内部控制有效,公司治理稳定规范,依法维护上市公司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二、根据公告,在公章未顺利移交期间,可能存在相关方使用上述印章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文件或其他书面文件的风险。对此,公司称均不予承认。请公司核实并说明,在此期间是否存在相关方使用印章签订合同等行为,是否存在被起诉的情形。请公司积极采取措施,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并充分提示风险。

  三、目前,上海云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属于公司的重要经营主体。请你公司结合前期失去对北京亿美汇金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事项,以及本次披露的印章遗失等问题,高度重视内部控制,维护生产经营稳定,实现对子公司有效管控,保证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秩序。

  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希望你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妥善处理上述重大事项,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严格落实《监管工作函》相关要求,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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