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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596        证券简称:正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9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苏州建赢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嘉赢友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赢友财”)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建赢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友财中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友财中磁”)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40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79%。公司股东同系(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同系恒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系恒奇”)及其一致行动人同系(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同系嵩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系嵩阳”)、同系(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同系九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系九州”)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033,25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08%。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并于2021年8月20日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因股东资金需求,嘉赢友财及其一致行动人友财中磁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5,39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为2021年10月13日至2022年4月12日(窗口期不减持),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2,56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为2021年9月13日至2022年3月12日(窗口期不减持),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5,13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因股东资金需求,同系恒奇及其一致行动人同系嵩阳、同系九州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13,033,255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08%。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为2021年10月13日至2022年4月12日(窗口期不减持),且在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2,56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为2021年9月13日至2022年3月12日(窗口期不减持),且在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5,13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同系恒奇、同系嵩阳、同系九州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的私募基金,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成功申请了适用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其投资期限在48个月以上但不满60个月。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有关规定,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48个月以上但不满60个月的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在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增发、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股份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近日收到嘉赢友财及其一致行动人友财中磁、以及同系恒奇及其一致行动人同系嵩阳、同系九州出具的《关于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 嘉赢友财及友财中磁承诺:

  (1)本企业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本两家企业未来持续看好正帆科技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其股票。本两家企业将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两家企业作出的有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根据本两家企业实际情况予以适当减持。本两家企业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正帆科技股份的,减持程序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两家企业减持所持有正帆科技股份的方式应当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以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

  2、 同系恒奇、同系嵩阳及同系九州承诺:

  (1)本企业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本三家企业未来持续看好正帆科技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其股票。本三家企业将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三家企业作出的有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根据本三家企业实际情况予以适当减持。本三家企业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正帆科技股份的,减持程序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三家企业减持所持有正帆科技股份的方式应当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以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上述股东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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