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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456        证券简称:有研粉材        公告编号:2021-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雁栖路3号1幢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表决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召集和主持情况: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汪礼敏先生主持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6人,董事徐冉先生因公事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3人,视频出席2人,职工监事周慧渊先生因公事请假;

  3.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薛玉檩先生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0年度绩效工资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亮、王琨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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