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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21-06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29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728号保利中创孵化器3号楼212室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29日

  至2021年9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议案2相关内容分别于2021年9月14日、2021年8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Epoxy Base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广州宏仁电子工业有限公司、聚丰投资有限公司(NEWFAME INVESTMENT LIMITED)、CRESCENT UNION LIMITED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请于2021年9月27日下午16:00前将有关证件的复印件邮寄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出席会议前凭上述资料于签到处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

  2021年9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5)登记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728号保利中创孵化器3号楼212室。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联系电话:020-82266156转4212、4211

  4、联系传真:020-82266645

  5、联系人:李俊妮  陈义华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21-060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9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13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九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度向关联方南亚塑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生产原材料丙二酚(BPA)交易金额增加91,206,590.21元,调整前587,787,610.62元,调整后678,994,200.83元;采购溴化型环氧树脂(400)新增交易金额1,592,920.35元。

  同意公司2021年度向关联方无锡宏义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包装材料交易金额增加60,177元,调整前60,177元,调整后120,354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权情况:关联董事刘焕章、林材波、李金发回避表决,本议案有效表权票6票,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批露的《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及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21-059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刘焕章、林材波、李金发回避表决,该事项以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情请见2021年4月22日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2021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股东Epoxy Base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广州宏仁电子工业有限公司、聚丰投资有限公司(NEWFAME INVESTMENT LIMITED)、CRESCENT UNION LIMITED回避表决。详情请见公司2021年5月13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2、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刘焕章、林材波、李金发回避表决,该事项以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Epoxy Base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广州宏仁电子工业有限公司、聚丰投资有限公司(NEWFAME INVESTMENT LIMITED)、CRESCENT UNION LIMITED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增加情况

  本次拟增加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92,859,687.56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1南亚塑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亚塑胶”)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境外企业/台湾上市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嘉昭

  实收资本:新台币7,930,822万元

  住址:高雄市仁武区水管路101号

  经营范围:可塑剂、丙二酚等化工原料的生产、销售等

  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新台币63,101,609万元、净资产新台币37,877,401万元、营业收入新台币19,369,867万元、净利润新台币4,197,685万元。已经安候建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2无锡宏义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宏义”)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黄涣文

  注册资本:6,000万美元

  住址: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金马路58号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及加工建筑材料、轻质高强多功能墙体材料、环保装饰材料、防水密封材料、保温材料、药品级包装材料、食品级包装材料及卡片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人民币903,116,382.96元、净资产人民币412,842,918.26元、营业收入人民币465,488,678.33元、净利润人民币5,211,879.56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无锡宏义因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而构成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文洋先生之胞姐担任南亚塑胶董事而构成关联关系。

  3、前期同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前期关联交易执行良好,未发生违约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宏昌电子向南亚塑胶采购原物料

  采购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为采购公司生产原材料。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

  2、无锡宏仁向无锡宏义采购原物料

  无锡宏仁向无锡宏义采购少量包装材料。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无锡宏仁采购价格与无锡宏义向第三方销售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宏昌电子向南亚塑胶采购原物料

  南亚塑胶生产的丙二酚(BPA)、溴化型环氧树脂(400)货源稳定,质量较好,其产品质量、生产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原材料采购标准和生产计划,符合公司生产高端环氧树脂的需要;取得交易授权,保持交易的灵活性。

  2、无锡宏仁向无锡宏义采购原物料

  无锡宏仁向无锡宏义采购少量包装材料,主要系无锡宏仁部分客户对包装材料的要求。

  上述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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