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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2021年 四川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1-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2021年四川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参与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15:00至17:00。

  届时公司董事、总经理乔向东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迅先生,总会计师游涛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1-032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全部解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简称“花溪公司”)因诉讼事项,4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于2021年9月1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临2021-029)。其中2个银行账户已解除冻结,公司于2021年9月9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部分被冻结银行账户解冻的公告》(临2021-030)。

  花溪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收到四川省洪雅县人民法院(简称“洪雅县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川1423民初807号之一),裁定解除花溪公司、眉山市宇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宇发公司”)名下银行存款限额30万元的冻结。至此,花溪公司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已全部解冻。

  一、本次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四川省鑫冶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简称“鑫冶公司”)诉花溪公司、宇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宇发公司已支付完毕全部案款,鑫冶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向洪雅县法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花溪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收到洪雅县法院下达的民事裁定书。

  二、被冻结银行账户解除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花溪公司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已全部恢复正常使用,有利于花溪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三、备查文件

  四川省洪雅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川1423民初807号之一)。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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