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龙奥北路909号海信龙奥九号1号楼19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耀华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董新军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依见、王阳光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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