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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签署风光火储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1-062

  债券代码:151517         债券简称:19桂东01

  债券代码:162819         债券简称:19桂东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签署的《广西桂东电力风光火储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仅为协议双方合作意向文本,协议双方将在本协议指导原则下推进相关项目工作,具体事宜另行协商约定。

  ● 投资框架协议书项下的各项内容尚需公司获得一切与本次项目投资相关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批准以及管理部门的审批(如需)方可实施。

  ●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次签署的投资框架协议书属于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意向性约定,不构成协议双方相互追究违约责任的依据,相关项目付诸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投资框架协议书的签署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 框架协议书涉及的风光火储蓄能项目具体建设规模及计划投资总额仅为初步匡算,投资规模及投资金额仍需根据后续开展的可行性研究以及进一步调查评估后确定,项目能否获得相关审批及能否具体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 框架协议书涉及的风光火储蓄能项目为公司拟规划多年分批分阶段投资的项目,项目资金来源尚未明确,存在不确定性。

  一、框架协议书签订的基本情况

  近日,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经友好协商,就广西桂东电力风光火储蓄能项目(以下简称“风光火储蓄能项目”)建设达成初步投资开发意向,共同签署《广西桂东电力风光火储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书”),框架协议书约定双方将就风光火储蓄能项目的投资开发事宜开展进一步磋商,具体事宜另行协商约定。

  框架协议书项下各项目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并需获得一切与本次项目投资相关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批准以及管理部门的审批(如需)方可实施。

  二、框架协议书约定的投资意向项目情况

  (一)风电项目

  对贺州市八步区辖区范围内具备开发条件以及无实质性进展的风电场址进行开发,包括八步区仁义风电场、八步区上程风电场项目,规划总装机容量约30万千瓦,计划投资约20亿元。

  (二)抽水蓄能项目

  对贺州市八步区内的上程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进行开发,规划开发抽水蓄能电站装机规模约120万千瓦,计划投资约65亿元。

  (三)热电联产项目

  对贺州市八步区内的热电联产项目进行火电机组热电联产改造,计划投资约5亿元。

  (四)光伏项目

  对贺州市八步区辖区范围内的水库及其周边符合建设的滩涂用地、厂房屋顶、废弃矿区、农产品生产基地、荒山荒地等区域资源进行光伏发电项目开发,规划开发光伏项目装机规模50万千瓦以上,计划投资约20亿元。

  三、框架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甲方: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

  乙方: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一)项目位置及建设规模

  (二)协议内容

  1、甲方负责协调项目用地的征地拆迁工作,征地费用(含工作经费)由乙方按标准垫付;负责协助乙方进行项目的规划选址、规划审批、土地供应、立项、环评等全部项目建设所需要的前期工作,确保项目顺利落地。

  2、乙方作为本项目的投资开发商,需在甲方的辖区范围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成立公司推进该项目,同时必须按照项目进度保证投资计划和到位资金。

  3、甲方为乙方提供本项目所属产业政策范围内的优惠政策,甲乙双方在不违反法律政策,符合相关手续前提下,共同推进本项目的开发建设。

  (三)其他约定

  1、本框架协议只是表达协议双方的投资合作意向文本,不构成相互追究违约责任的依据。

  2、本协议签订后,如因国家政策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本协议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非甲方原因,乙方逾期不能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各项工作或协议签订后2年内项目没有实质性的进展(项目核准,完成前期工作,并动工建设),视为乙方无条件退出,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收回项目开发权。

  四、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将在每个具体合作投资项目明确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以及管理部门(如需)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贺州市八步区为贺州市政府下辖的一个行政区,也是公司注册和办公所在地以及公司电网覆盖区域。风光火储蓄能项目地处广西贺州市八步区,符合公司加快布局新能源领域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改善电源电网结构、扩大装机规模、提高盈利能力、做大做强电力主业,公司将全力以赴抓好相关工作,尽快推进相关项目落地实施。

  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书属于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意向性约定,相关项目付诸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本意向签订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六、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书仅为协议双方合作意向文本,协议双方将在本协议指导原则下推进相关项目工作,具体事宜另行协商约定,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二)框架协议书涉及的风光火储蓄能项目具体建设规模及计划投资总额仅为初步匡算,投资规模及投资金额仍需根据后续开展的可行性研究以及进一步调查评估后确定,项目能否获得相关审批及能否具体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框架协议书项下的各项目尚需公司获得一切与本次项目投资相关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批准以及管理部门的审批(如需)方可实施。

  (四)框架协议书涉及的风光火储蓄能项目为公司拟规划多年分批分阶段投资的项目,项目资金来源尚未明确,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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