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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98        证券简称:海澜之家         编号:2021-041

  债券代码:110045        债券简称:海澜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华士镇华新路8号海澜之家1号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周立宸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未来三年股东现金分红规划(2021-2023年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终止股份回购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3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恺、沈萌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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