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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1-1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6日以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俊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美国Biosplice Therapeutics,Inc.签署合作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美国Biosplice Therapeutics,Inc.签署一种长效治疗骨关节炎的候选首创新药Lorecivivint的合作协议,公司将获得独家负责Lorecivivint在中国的开发、注册和商业化活动的权益。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签署一种长效治疗骨关节炎的候选首创新药Lorecivivint合作协议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9月14日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1-120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一种长效治疗骨关节炎的候选

  首创新药Lorecivivint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思科”或“公司”)与美国Biosplice Therapeutics,Inc.(以下简称“Biosplice”)签署了一种长效治疗骨关节炎的候选首创新药Lorecivivint(以下简称“Lorecivivint”)的《License Agreement》(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海思科获得独家负责Lorecivivint在中国的开发、注册和商业化活动的权益。

  本次交易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 Biosplice Therapeutics, Inc.

  2、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3、注册地:美国圣地亚哥

  4、主营业务:创新药研发

  5、成立时间:2008年

  6、主要投资者:Eventide Asset Management、aMoon Fund、Starling Group、Vickers Venture Partners。

  最近一次融资于2021年4月募集资金1.2亿美元,领投方aMoon Fund、Eventide Asset Management。

  7、Biosplice公司简介

  Biosplice Therapeutics, Inc.是一家专注临床阶段创新药物的美国生物科技公司,致力于为重大疾病提供基于选择性前体mRNA剪接的疗法。该公司目前正在开发基于选择性前体mRNA剪切的首创小分子疗法,用于治疗骨关节炎的Lorecivivint处于临床III期。其临床开发药物还包括用于多种癌症的Cirtuvivint,以及包含阿尔茨海默病到其他退行性疾病的广泛产品线。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Lorecivivint是一种Biosplice公司正在开发的拟应用于改善骨关节炎的药物,并有可能成为近年来首个获批用于骨关节功能改善的新机制创新药。它是一种调节Wnt通路CLK/DYRK激酶抑制剂,目前正在美国进行治疗膝骨关节炎的III期临床试验。在临床II期试验中,Lorecivivint已显示出与疼痛和骨关节功能相关的显著疗效和长期改善潜力。通过X射线测量分析目标膝关节进行单次注射后52周的内侧关节间隙宽度,Lorecivivint展示了其在骨关节结构上改善的益处。迄今为止,Lorecivivint在研究中被证明是安全且耐受性良好的。

  四、支出款项的资金来源

  支出款项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合作方式

  海思科获得独家负责Lorecivivint 在中国的开发、注册和商业化活动的权益。

  (二)交易对价

  交易条款总价值最高1.4 亿美元,包括2000万美金的首付款和注册里程碑,以及一定的商业里程碑加上未来销售的特许权使用费。

  (三)联合指导委员会

  双方在签约后成立联合指导委员会。双方将各指派一位联盟管理经理监督合同执行,安排联合指导委员会会议以及就产品更新情况沟通协调。

  (四)协议期限

  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除非双方书面协议或根据相应条款提前终止,否则应继续有效,直至以下较早者发生:

  1、海思科最后一个付款义务到期;

  2、根据相应条款,Biosplice或海思科终止协议。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

  根据相关研究报告,2017年全世界估计有3.03亿人受到骨关节炎的影响,其中膝部是最常见的骨关节炎发生部位。美国估计有1400万人患有症状性膝骨性关节炎(KOA),我国KOA的患病率为 8.1%,患者人群高达1.2亿,有着全世界最庞大的骨关节炎患者群体。

  疼痛管理一直是公司布局的重要疾病领域之一,且现有治疗方法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存在尚未满足的临床需求。公司与全球领先的创新药公司Biosplice合作,在中国开发和商业化全球首创新药Lorecivivint,既是对海思科现有管线的有利补充,进一步提升公司创新品牌,又能为中国广大KOA患者提供优质的治疗选择,为等待新疗法的患者带来了希望。

  2、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协议约定本合作项目在获得中国大陆上市许可前,本公司合计支付最高对价2,000万美元,后续视里程碑条件达成情况支付剩余款项。该合作项目在中国大陆取得上市许可前,公司需支付的最高合同对价仅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6%,该协议的履行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不利影响。

  七、风险提示

  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Lorecivivint能否成功开发并获批上市存在一定风险,该合作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受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

  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及时对项目后续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1-121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09月13日14:00开始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与投票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09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09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集人: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俊民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2人,代表股份815,502,88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928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794,895,66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0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6人,代表股份20,607,22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87%。

  (2)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9人,代表股份21,609,28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2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1,002,06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6人,代表股份20,607,22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87%。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首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15,502,38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99%;5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1%;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21,608,78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77%; 5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23%;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2、 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15,502,88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21,609,28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00.0000%; 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13,238,312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7223%;2,264,575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2777%;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9,344,712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89.5204%; 2,264,575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0.4796%;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13,238,312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7223%;2,264,575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2777%;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9,344,712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89.5204%; 2,264,575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0.4796%;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15,502,38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99%;5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1%;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21,608,78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77%; 5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23%;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15,502,88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21,609,28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00.0000%; 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黄楚玲律师和黎晓慧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1-122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减少注册资本及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

  08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08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09月13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总股本将由1,074,046,220股减少至1,073,986,22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74,046,220元变更为人民币1,073,986,22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1年09月14日至2021年10月28日,9:30-11:30,13: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成都市温江区百利路136号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11130

  联系电话:028-67250551

  传真号码:028-67250553

  电子邮箱:haisco@haisco.com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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