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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 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1-05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9月8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熊雨前先生《关于提议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熊雨前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熊雨前先生

  2、提议时间:2021年9月8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熊雨前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向董事会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8.53元/股(含);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

  6、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38.53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62.88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31%;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38.53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41.92万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7%。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熊雨前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熊雨前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拟以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增持公司股份,无减持计划。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熊雨前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结合公司近期股价情况及经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认为目前实施回购股份具有可行性。就上述提议公司已制定相关的股份回购方案,并提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1-060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回购部分公司股份,主要内容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回购完成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2、回购规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8.53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5、回购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1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5.3.9条,以及《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1年9月8日,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熊雨前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提议内容为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2021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回购股份提议。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二)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三)回购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38.53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62.88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31%;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38.53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41.92万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7%。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五)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8.53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六)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0万元(含)和上限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238.53元/股进行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八)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偿债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本次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317,950.2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00,915.13万元,母公司流动资产261,888.56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15,000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4.72%、4.98%、5.73%。根据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以人民币15,000万元上限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2、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偿债能力等财务指标影响较小,截至2021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36%,母公司货币资金为79,216.49万元,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提升团队凝聚力、研发能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九)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有利于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熊雨前先生拟在回购期间以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增持公司股份,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或有增持计划,熊雨前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减持计划。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人员后续有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上述人员将遵守《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关于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等的承诺。

  (十二)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提议人熊雨前先生系公司董事长、总裁、实际控制人。2021年9月8日,提议人向公司董事会提议以公司自有资金回购部分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其提议回购的原因和目的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提议人拟在回购期间以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增持公司股份,无减持计划;提议人承诺在审议本次股份回购事项的董事会上投赞成票。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安排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若涉及);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6、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1-062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1年9月13日在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5号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熊雨前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238.53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通知。三、上网公告附件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1-058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二、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在工商登记备案过程中,根据福州市工商管理局的合规要求,将“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不低于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低于董事会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一,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最终核准为“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低于董事会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一,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同时,《董事会议事规则》关于此条款内容作相应调整。

  除上述工商核准条款以及本次拟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2、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和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和调整后的《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1-061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昕软件”、“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福昕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49号),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0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38.53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7,190.1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8,542.2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8,647.8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9月4日出具了华兴所(2020)验字G-003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公司在综合考虑自身发展阶段及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的基础上,加大对“全球营销服务网络及配套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2020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132.7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2020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协议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福昕美国增资人民币20,259.04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和《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2021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房产用于福州研发中心建设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222万元购买房产用于福州研发中心建设,以及使用超募资金65,3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于2021年7月26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房产用于福州研发中心建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2021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的议案》,并于2021年7月26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593.56万元将“全球营销服务网络及配套建设项目”由5,186.53万元增加至55,780.0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的额度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本次公司现金管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地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控内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良好的资金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福昕软件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福昕软件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福昕软件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福昕软件《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福昕软件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福昕软件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福昕软件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兴业证券对福昕软件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1-063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1年9月13日在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5号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俞雪鸿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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