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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1-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10日以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9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七名。会议由董事长卢少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9),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0),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9月29日下午14:30时在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西大道118号IFC福州国际金融中心41层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1-48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投资种类: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证券回购、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进行证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2、投资金额:投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存在因证券投资产生损失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的风险。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盈科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科汇金”)在不影响其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投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证券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盈科汇金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其现金资产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操作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盈科汇金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增加投资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经营目标。

  (二)投资金额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本额度范围内,可由盈科汇金滚动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本额度内。

  (三)投资内容

  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证券回购、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进行证券投资以及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四)投资期限

  本次进行证券投资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五)实施主体

  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盈科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六)资金来源

  进行证券投资所使用的资金为盈科汇金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需履行审批程序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盈科汇金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进行证券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操作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盈科汇金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会对盈科汇金日常经营造成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盈科汇金进一步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证券投资风险防范及控制措施

  (一)存在的风险

  1、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

  2、盈科汇金将根据证券市场环境变化,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适时进行投资,但证券投资的实际收益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

  3、证券投资事项存在一定的操作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证券投资的原则、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业务监管和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详细规定;    

  2、公司将及时根据证券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严控风险。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证券投资交易的必要性及风险控制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盈科汇金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盈科汇金在保证其主营业务正常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盈科汇金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盈科汇金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内控程序健全,已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及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加强证券投资风险管理和控制。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盈科汇金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投资总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1-49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一般交易远期、互换、期权等。

  2、投资金额: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1.5亿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12个月,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累计余额不超过1.5亿美元或等值外币。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更好地应对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锁定交易成本,降低经营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但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以及法律风险等。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和目的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结算,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较大。目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锁定成本、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累计金额折合不超过1.5亿美元的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条款

  (一)合约期限: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一般不超过一年。

  (二)交易对手:银行类金融机构。

  (三)业务金额: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累计金额折合不超过1.5亿美元。

  (四)资金来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五)流动性安排:外汇衍生品交易以正常外汇资产、负债为背景,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预期外汇收支期限相匹配。

  (六)其他条款: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使用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或保证金交易,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二)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三)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四)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投资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影响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外汇衍生品投资额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

  (二)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三)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四)公司财务管理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五)公司审计监察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及风险控制情况。

  五、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准备情况

  鉴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裁批准日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方案,明确业务部负责方案制定、交易命令执行和核算,财务管理部负责基础数据报送,证券投资部负责信息披露,审计监察部负责内控风险管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及风险控制情况。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中明确规定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流程进行操作。公司参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六、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条——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银行提供的价格厘定,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七、会计核算政策及后续披露

  (一)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二)当公司已交易外汇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减值与用于风险对冲的资产(如有)价值变动加总,导致合计亏损或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一千万元时,公司将以临时公告及时披露。    

  (三)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有利于有效管理进出口业务和相应衍生的外币借款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加强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相关业务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1-50

  福建三木集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被担保人:公司全资子公司。

  2、担保额度: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5.2亿元。

  3、本次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在还款后,额度可继续使用。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5、截至目前,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1日、6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预计2021年度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为54.861亿元(详见公司2021-28号公告)。现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业务发展及融资需求,本次拟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5.2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2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亿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5.2亿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2亿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亿元。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1、上述担保对象的范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上述被担保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上述担保的担保种类: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规定的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及定金,担保内容包括综合授信额度、贷款、保函、承兑汇票等,担保期限根据被担保方融资需求及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3、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一年。

  4、本次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在还款后,额度可继续使用,上述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1.2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4亿元。担保额度在同类担保对象间可以调剂使用。

  5、上述担保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本次新增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

  6、公司董事长或经合法授权的其他人员应根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代表公司签署担保合同,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一年。

  三、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三木颐和(上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11号302部位368室;

  法定代表人:李家祥;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新能源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交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自有设备租赁,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电线电缆、电器产品、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机电设备、机械设备、金属材料、金属制品、橡塑制品、玻璃制品、电子产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食用农产品、木制品、润滑油、燃料油(危险品除外)、日用百货、矿产品、煤炭、化工产品及原料(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除外)的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20年4月20日;

  股权关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该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财务数据(单位: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资产总额2,161,622.02元,负债总额2,163,843.8元,净资产-2,221.78元;2021年1-6月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2,221.78元。

  (二)福建三木城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注册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08号福建留学人员创业园研究试验综合楼506(自贸试验区内);

  法定代表人:李俊;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6年9月14日;

  股权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三木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该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财务数据(单位: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6,856,906.45元,负债总额46,861,010.66元,净资产9,995,895.79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2,420.84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资产总额56,766,040.26元,负债总额46,771,010.66元,净资产9,995,029.60元;2021年1-6月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866.19元。

  (三)长沙黄兴南路步行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黄兴南路步行商业街西厢南栋五楼;

  法定代表人:陈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经营范围:商业管理;广告发布服务;商业信息咨询;商业活动的组织;商业活动的策划;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商业特许经营;招商代理;纺织、服装及日用品、家用电器的零售;文化用品、办公用品、电子产品及配件的销售;物业管理;物业清洁、维护;广告设计;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房地产居间代理服务;广告制作服务;广告国内代理服务;物流代理服务;劳务外包服务;快递咨询;物流信息服务;物流咨询服务;家庭服务。

  成立日期:2006年9月6日;

  股权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三兆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该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财务数据(单位: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349,832.39元,负债总额5,910,418.39元,净资产-2,560,586.00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4,746,934.27元,净利润1,415,053.45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资产总额4,666,210.87元,负债总额5,255,495.25元,净资产-589,284.38元;2021年1-6月营业收入4,105,293.56元,净利润1,971,301.62元。

  (四)上海森吉实业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注册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同济路2号1幢1G47室;

  法定代表人:王青锋 ;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销售电线电缆、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电力电子元器件、机械设备、金属材料、金属制品、塑料制品、日用玻璃制品、五金产品、建筑材料、食用农产品、软木制品、润滑油、日用百货、煤炭及制品、化工产品(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橡胶制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20年5月12日;

  股权关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该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财务数据

  截至目前,该公司成立初期暂无财务数据。

  (五)上海森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宏祥北路83弄1-42号20幢118室;

  法定代表人:李家祥;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成立日期:2021年1月15日;

  股权关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该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财务数据

  截至目前,该公司成立初期暂无财务数据。

  (六)上海城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宏祥北路83弄1-42号20幢118室;

  法定代表人:李家祥;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成立日期:2021年1月6日;

  股权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三木颐和(上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该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财务数据

  截至目前,该公司成立初期暂无财务数据。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被担保对象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业务发展及融资需求,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时,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本次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业务发展及融资需求,增强其资金配套能力,确保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可控。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1年9月13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4.695.00万元;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301,468.14万元;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97,597.50万元;公司上述三项担保合计金额为443,760.6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18.34%。上述对外担保事项中,无逾期担保。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1-51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29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西大道118号IFC福州国际金融中心41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2)《关于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上述提案(1)为普通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提案(2)为特别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9月14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参加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权登记日的股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因故不能出席者,可亲自签署个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应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2)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及出席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2021年9月23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西大道118号IFC福州国际金融中心41层公司会议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办法: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西大道118号IFC福州国际金融中心41层

  邮政编码:350009

  联系人:吴森阳

  电话:0591-38170632         传真:0591-38173315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否□

  委托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居民身份证号码(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的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32”,投票简称为“三木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号为100。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29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1-52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安徽城满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投资标的:安徽城满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一家由星恒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孵化的专业电池运营公司,为客户提供租赁、充电、换电、回收等服务。

  2、投资金额:人民币500万元。

  3、特别风险提示:安徽城满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尚处于早期创业阶段,目前经营规模较小,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盈科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科汇金”或“乙方二”)拟与安徽城满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满电能源”或“标的公司”或“甲方”)及星恒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恒电源”或“丙方”)签订投资协议,以自有资金认购城满电能源本次新增注册资本500万元。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执行总裁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介绍

  (一)甲方:安徽城满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71MA2WUEHR0W;

  住所:安徽省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城路689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笑;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

  成立时间:2021年03月22日;

  经营范围:电池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共享自行车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五金产品零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电子产品销售;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充电桩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机动车充电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蓄电池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股东:星恒电源持股62.5%,苏州征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5%,栾威持股12.5。城满电能源实际控制人为冯笑。

  城满电能源与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城满电能源为星恒能源下属的控股子公司。经对城满电能源进行失信情况查询,城满电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丙方:星恒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75643006XA;

  住所:苏州高新区科技城金沙江路181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冯笑;

  注册资本:人民币26,250万元;

  成立时间:2003年12月18日;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锂电池、动力电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蓄电池租赁;集中式快速充电站;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泉州市启源纳川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1.72%,苏州袍泽企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7.67%等。星恒能源实际控制人为冯笑。

  星恒能源与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经对星恒能源进行失信情况查询,星恒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乙方一:淄博盈科嘉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淄博盈科”或“乙方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3MA3RU3885H;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世纪路218号医药创新中心B座2206;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盈科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20年04月20日;

  经营范围: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赖满英持股60%,盈嘉科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9%,盈科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淄博盈科实际控制人为赖满英。

  淄博盈科与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经对淄博盈科进行失信情况查询,淄博盈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乙方二:青岛盈科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53157063664;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文昌路158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詹志斌;

  注册资本:人民币1,405.4795万元;

  成立时间:2015年02月15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受托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创业咨询服务;风险投资咨询;企业信息咨询;财务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0.5038%,青岛金水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9%,盈科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8.9%等。

  经对盈科汇金进行失信情况查询,盈科汇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盈科汇金的自有资金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城满电能源成立于2021年3月22日,是一家由星恒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孵化的专业电池运营公司,其核心团队有着丰富的行业经验和市场营销资源,主要业务是向客户提供租赁、充电、换电、回收等服务。

  本次城满电能源因业务增长及资本运营的需要,拟以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方式,引入新的投资者,助力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

  3、增资前的股权结构:

  

  4、增资后的股权结构:

  

  5、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目前,该公司为创立初期暂无财务数据。

  6、标的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7、标的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盈科汇金与城满电能源及星恒能源拟签署投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各方

  甲方:城满电能源;

  乙方一:淄博盈科、乙方二:盈科汇金(“乙方一”与“乙方二”无关联关系,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星恒能源。

  2、认购方案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认购甲方本次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全部计入甲方注册资本。其中,乙方一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500万元,认购甲方本次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全部计入甲方注册资本;乙方二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500万元,认购甲方本次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全部计入甲方注册资本。

  3、各方同意,投资方按本协议约定支付完毕全部投资款后,出资义务即告完成,即成为公司股东,依照法律、本协议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所有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股东义务。

  4、保障条款

  (1)利润和分红:增资完成之日起,甲方的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由所有股东按投资完成后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2)知情权:乙方应享有的知情权,甲方应向乙方提供。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2019年4月,盈科汇金已通过盐城融盈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投星恒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新增对其孵化的专业电池运营公司进行投资,更是看好星恒电源在夯实其硬件系统的同时搭建属于自己的电池运营服务生态网络,从制造端向服务端全面拓展,为用户打造完整的能源服务生态体系。

  盈科汇金的主营业务为投资,本次出资参投城满电能源属于日常经营行为,未来若能够获得合理的投资收益、实现投资增值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影响,也将提升企业和股东的长期价值。

  (二)可能存在的风险

  城满电能源尚处于早期创业阶段,目前经营规模较小,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存在投资损失风险、股权投资减值风险等。

  盈科汇金将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后续将密切关注城满电能源业务经营情况,及时跟踪本次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监管要求及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在保证盈科汇金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利用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经验,获取合理的投资收益,并且积极提升其的长期价值和资产的内含价值。

  六、备查文件

  《关于安徽城满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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