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公告编号:2021-065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1年9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64号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由董事长吴圣辉先生主持
6、出席或列席情况:公司8名董事、4名监事、6名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3人,代表股份 583,692,4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3.09%(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399,346,154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A股31,070,300股,B股13,798,884股,合计44,869,184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数为1,354,476,970股),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1人,代表股份337,148,2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4.8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2人,代表股份 246,544,2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8.20%。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9人,代表股份 546,286,537股,占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52.22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A股总股本为1,077,274,404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A股31,070,300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A股有表决权的总数为1,046,204,10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311,665,961股,占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29.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9人,代表股份234,620,576 股,占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22.43 %。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37,405,880股,占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2.13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B股总股本为322,071,75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B股13,798,884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B股有表决权的总数为308,272,86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 人,代表股份25,482,252股,占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8.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 11,923,628 股,占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3.87%。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形成一致行动人的股东)共19人,代表股份 4,575,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34%。
四、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向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制度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依法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上述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419,803,826股未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63,522,5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反对366,0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2)A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51,618,997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99.77%;反对345,966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0.23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3)B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1,903,509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99.83%;反对20,119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0.17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209,6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92.00 %;反对366,0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8.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0%。
2、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583,324,1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反对368,2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2)A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45,938,371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99.94%;反对348,166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3)B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7,385,761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5%;反对20,119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207,4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91.95 %;反对368,2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8.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0%。
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希元、张仁寿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此议案采用累计投票方式选举李希元先生、张仁寿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希元
表决情况:同意583,212,2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2%。其中,A股股东同意545,826,484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2%;B股股东同意37,385,762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95,5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89.51%。
该子议案审议通过。
(2)独立董事候选人:张仁寿
表决情况:同意583,212,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2%。其中,A股股东同意545,826,475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2%;B股股东同意37,385,762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95,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89.51%。
该子议案审议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金桥百信(佛山)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戴勤、段兰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金桥百信(佛山)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13日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公告编号:2021-066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概述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集团”)发送的《关于转让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意向函》,基于对LED产业上下游一体化发展和充分发挥产业协同效应的战略布局考虑,广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筹划将其持有的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星光电”)21.32%的股权转让于本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2021年7月6日、2021年7月20日、2021年8月3日、2021年8月17日、2021年8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大公报》及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中,相关中介机构正在有序开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等工作。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相关交易方尚未签署任何协议。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公司未与相关交易方就本次交易签署意向性文件,交易方案尚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公司、广晟集团等必要的内外部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存在不能通过该等决策、审批程序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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