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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方式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1-052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变动系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方式由间接持有变更为直接持有,不构成增持或减持股份的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由于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接到公司董事、总经理刘勇先生及董事、董事会秘书陈灵辉先生、监事叶伟明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为更加严格、有效地履行股份锁定规则,上述人员于 2021年9月10日、2021年9月13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其通过玉环元豪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豪贸易”)间接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持股方式变动基本情况

  刘勇先生、陈灵辉先生、叶伟明先生本次受让股份的方式为大宗交易,成交价格为8.18元/股,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本次受让股份前情况具体如下:

  

  注:1、本表格中如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2、上表中持股比例以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总股本222,497,721股为基数计算。

  本次受让股份后情况具体如下:

  

  注:1、本表格中如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2、上表中持股比例以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总股本222,497,721股为基数计算。

  二、本次持股方式变动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同时为了更加严格、有效地履行股份锁定规则,刘勇先生、陈灵辉先生、叶伟明先生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了其通过元豪贸易间接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受让股份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方式由间接持有变更为直接持有,系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为更加严格、有效地履行股份锁定规则,不构成增持或减持股份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督促上述人员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份买卖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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