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1 证券简称:八亿时空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八亿时空
股票代码:688181
信息披露义务人1:上海檀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五厍浜路 201号5幢二层E区238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明月路1257号11号楼1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2:上海乾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五厍浜路201号13幢一层B区147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明月路1257号11号楼1层
股权变动性质:减持股份
签署日期:2021年9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亿时空”、“上市公司”、“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八亿时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2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主要负责人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
上海檀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上海乾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上海正心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上海盛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1上海檀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超过5%以上的境内外上市公司的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2上海乾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上海檀英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乾刚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929,46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上海檀英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乾刚没有其他未完成的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如有增持或减持计划,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1上海檀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为4,2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45%;信息披露义务人2上海乾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为2,14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22%。上海檀英和上海乾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为6,4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67 %。上海檀英、上海乾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上海正心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上海檀英及信息披露义务人2上海乾刚于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9月10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1,620,961股,占八亿时空总股本的1.68%。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的权益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且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
上海檀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2:
上海乾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1年 9月13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部。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1:
上海檀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2:
上海乾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1 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88181 证券简称:八亿时空 公告编号:2021-031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檀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檀英”) 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乾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乾刚”)(以下统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4,814,0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1年9月10日,公司收到股东上海檀英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乾刚发来的《关于股份权益变动的告知函》及《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檀英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乾刚于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9月10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1,620,961股,占八亿时空总股本的1.68%(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1、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基本情况如下:
2、信息披露义务人2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上海檀英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乾刚于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9月10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1,620,961股,占八亿时空总股本的1.68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备注: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二、 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事项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计划尚未完成,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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