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华反光”、“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823号)予以注册决定。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全部为新股,不转让老股。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1,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
为了便于社会公众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申购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定于2021年9月16日(T-1日)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1、网上路演时间:2021年9月16日(T-1日,周四)14:00-17:00
2、网上路演网站: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
3、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和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查阅。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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