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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1-06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21年9月14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卢柏强先生

  (6) 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13,511,947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34.3102%。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12,769,94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4.22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42,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812%。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为:

  1.01. 关于选举卢柏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313,305,9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43%。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1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921%。

  卢柏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关于选举高焕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313,305,9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43%。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1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921%。

  高焕森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关于选举王时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313,305,9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43%。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1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921%。

  王时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为:

  2.01. 关于选举李常青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313,305,9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43%。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1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921%。

  李常青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关于选举李晓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313,305,9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43%。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1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921%。

  李晓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表决结果为:

  3.01. 关于选举曹明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313,305,9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43%。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1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921%。

  曹明章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02. 关于选举伦妙兰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313,305,9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43%。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1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921%。

  伦妙兰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4、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3,325,5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05%;反对13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4%;弃权4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3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4341%;反对13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3622%;弃权4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037%。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3,325,5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05%;反对13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4%;弃权4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3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4341%;反对13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3622%;弃权4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037%。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关于公司开展资金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3,325,5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05%;反对13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4%;弃权4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3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4341%;反对13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3622%;弃权4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037%。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唐都远、黄媛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1-070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等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和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公司工会委员会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工会委员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结果,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任期自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名单如下:

  1、非独立董事:卢柏强先生、高焕森先生、王时豪先生

  2、独立董事:李常青先生、李晓东先生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第六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工会委员会会议决议选举结果,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任期自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名单如下:

  1、非职工代表监事:曹明章先生、伦妙兰女士

  2、职工代表监事:王朝宗先生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少于公司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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