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持股5%以上的股东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19,137,02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05%)的股东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广东科创”)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806,500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且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本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收到广东科创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止本公告日,广东科创持有本公司股份19,137,02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0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及比例、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价格等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自身经营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3,806,5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认,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广东科创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票。(2)在前述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转让所持发行人股票的,转让发行人的股票总数不超过其在所承诺的股票锁定期满日所持发行人股票总数的50%;转让价格将按照股票二级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双方协定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按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计算)。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广东科创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广东科创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广东科创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广东科创不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广东科创《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锋股份
股票代码:002806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4301房自编号1房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二二一年九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 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锋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锋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 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员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企业资金使用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的12个月内无增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结合自身资金需求情况,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的权益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华锋股份股票;
2、华锋股份可转换债券转股导致股本增加,致使广东科创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华锋股份总股本为176,239,202股,广东科创持有华锋股份26,585,000股,占总股本的15.08%。
广东科创于 2019年3月14日至2021年7月12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华锋股份7,447,980股,占华锋股份原总股本的4.23%,广东科创的持股数下降为19,137,020股;
2019年12月4日,华锋股份发行期限为6年的可转换债券,发行规模为3.52亿元,该债券于2020年6月10日进入转股期。截至2021年9月10日,经过可转换债券转股之后,华锋股份的总股本增加至190,344,877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广东科创持有华锋股份19,137,020股,占华锋股份目前总股本的10.05%。
因此,广东科创的持股比例从15.08%减少为10.05%,变动幅度大于5%。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华锋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入华锋股份的情况,其卖出华锋股份的情况如下: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汪涛
2021年9月14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下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华锋股份住所,以备查阅:
(一)广东科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广东科创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汪涛
2021年9月14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汪涛
日期: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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