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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14        证券简称:康拓医疗        公告编号:2021-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西安市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秦岭大道西6号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胡立人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现场出席6人,其中朱海龙先生、卫婵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朱海龙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现场出席2人,其中李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吴优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1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 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

  律师:张文斌、梁德明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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