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7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该议案已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德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项目投资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德阳华智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华智”)为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主体,负责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1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德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德阳华智在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举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以924.9833万元成功竞得位于市区扬子江路与泰山南路交会处东南角的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取得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放的《挂牌成交确认书》,土地总面积97.1621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9月1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德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近日,德阳华智与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要内容:
1.宗地编号:510601002007GB00011
2.宗地总面积:64774.74平方米
3.出让宗地面积:64774.74平方米
4.宗地位置:扬子江路与泰山南路交会处东南角
5.宗地用途:工业用地
6.出让时间:2021年10月8日前
7.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50年
8.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9249833元,每平方米142.80元。定金为2800000元,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出让款于2021年10月10日之前一次性付清。
9.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建筑密度不低于40%,绿地率原则不设置,确需设置应不高于20%。其他土地利用要求按照德市开规条[2021]第14号及工业用地“标准地”建设项目投资履约监管协议书执行。
10.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根据规划部门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本合同受让宗地范围内用于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占地面积不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7%。
11.宗地建设项目在2022年10月8日之前开工,在2024年10月8日之前竣工。
二、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与德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的《项目投资协议》,本次宗地将作为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目用地,该项目成功实施后,将有助于公司拓展业务规模,扩大产能,对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国内智慧路灯市场的占有率、提升产品技术性能优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将对公司未来收入及利润的增长带来积极影响。
三、相关风险分析
公司参与并竞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作为公司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目用地,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政策调控、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将导致该项目的实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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