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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3006         证券简称:百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数量为172,6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37%。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09月22日(星期三)。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4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861号)同意,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百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777,800股,并自2020年09月2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385,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27,777,800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8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42,77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

  自上市以来,公司不存在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6家,分别是重望耀暉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望耀暉”)、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氏投资”)、上海铭耀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铭耀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铭耀资产”)、宁波通鹏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通鹏信”)、杭州通元优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通元优科”)、横琴齐创共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齐创共享”)。

  (一)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做出的承诺一致,具体如下:

  

  

  (二)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其他后续追加的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应当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执行。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减持事宜有新规定的,应当遵守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9月22日(星期三)。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72,6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37%。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6名。

  (四)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注 1:上述股东所持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况。

  注 2:谢秋林先生为重望耀暉董事,间接持有重望耀晖69.1%股权,是现任公司董事。上述股份解除限售后,谢秋林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的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在上述股份解除限售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上市的发行价。

  (五)公司董事会将严格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遵守承诺,其减持行为应严格遵从《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百亚股份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百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4、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百亚股份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百亚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宜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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