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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1-0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5日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9:15至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37号能源大厦3706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朱承军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37人,代表股份数4,682,649,0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583%。其中中小投资者共33人,代表股份22,760,6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5人,代表股份 2,802,265,2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6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3人,代表股份4,533,5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9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32人,代表股份1,880,383,7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95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30人,代表股份18,227,13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801%。

  4.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该项议案需逐项进行表决,各项议案均表决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注册发行规模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682,186,9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01%;反对46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9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298,5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9697%;反对46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03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2.债券期限及品种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682,186,9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01%;反对46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9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298,5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9697%;反对46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03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3.债券利率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681,991,6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60%;反对46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99%;弃权19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2%。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103,2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1117%;反对46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0303%;弃权19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8581%。

  4.还本付息方式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681,991,6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60%;反对46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99%;弃权19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2%。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103,2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1117%;反对46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0303%;弃权19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8581%。

  5.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情况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682,186,9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01%;反对46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9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298,5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9697%;反对46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03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6.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682,021,6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66%;反对43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92%;弃权19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2%。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133,2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2435%;反对43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8984%;弃权19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8581%。

  7.担保方式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682,021,6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66%;反对43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92%;弃权19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2%。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133,2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2435%;反对43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8984%;弃权19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8581%。

  8.发行债券的上市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681,991,6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60%;反对46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99%;弃权19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2%。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103,2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1117%;反对46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0303%;弃权19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8581%。

  9.决议有效期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682,021,6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66%;反对43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92%;弃权19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2%。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133,2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2435%;反对43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8984%;弃权19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8581%。

  10.授权事宜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681,991,6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60%;反对46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99%;弃权19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2%。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103,2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1117%;反对46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0303%;弃权19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8581%。

  (二)《关于2012年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682,021,6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66%;反对43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92%;弃权19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2%。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133,2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2435%;反对43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8984%;弃权19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8581%。

  (三)《关于公司2021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重新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股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同为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及关联交易方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三峡财务(香港)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长电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长江电力(以下简称长电资本)全资子公司。因此,三峡集团、长江电力、长电资本为关联股东。三峡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1,021,097,405股,长江电力持有公司股份数1,649,828,593股,长电资本持有公司股份数212,328,040股,回避本议案表决。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794,484,6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7271%;反对4,685,0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2604%;弃权22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25%。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7,850,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8.4262%;反对4,685,0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0.5839%;弃权22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989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姗姗、陈婷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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