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黑芝麻 公告编号:2021-06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9月15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登载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1年9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30
(2)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双拥路36号南方食品大厦五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李维昌先生主持
5、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情况如下表:
2、公司未出差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刘庆玲律师、江思宇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表决结果如下:
(二)关于议案审议表决情况的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并按照规定进行监票、计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2、以上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均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以上第1-4项、第6项和第8-11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股东广西黑五类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黑五类集团)(持股数 197,946,277股)、韦清文(持股数24,823,400股)、李汉荣(持股数10,500,000 股)、李汉朝(持股数10,500,000股)、李玉琦(持股数10,000,000股)、李维昌(持股数180,000股)、胡泊(持股数40,000股)均回避表决。其存在的关联关系为:黑五类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且是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李维昌、胡泊为黑五类集团董事,韦清文、李汉荣、李汉朝、李玉琦为黑五类集团的股东,李汉荣、李汉朝、李玉琦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韦清文为前述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4、公司已单独披露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刘庆玲律师、江思宇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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