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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方臻善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东方臻善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12611;C类基金代码:012612)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 1790号文准予注册,已于2021年8月27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1年9月30日。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东方臻善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东方臻善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募集截止日提前至2021年9月15日,即自2021年9月16日(含当日)起不再接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2021年8月24日刊登在我公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东方臻善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东方臻善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东方臻善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文件。

  投资者也可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28-5888咨询相关详情,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orient-fund.com或www.df5888.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6日

  关于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通旗下部分

  基金定投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协商一致,现决定自 2021年9月17日起,在海通证券开通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定投及转换业务(仅限前端申购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1.开通业务内容

  自 2021年9月17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海通证券定期定额投资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具体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基金产品以海通证券活动公告为准。

  2.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管理的且在海通证券销售的非零申购费率开放式基金。

  二、费率优惠活动

  1.费率优惠内容

  自 2021年9月17日起,投资者通过海通证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不含认购和转换转入)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仅限前端申购模式),申购费率折扣不设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海通证券活动公告为准。优惠前基金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2.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管理的且在海通证券销售的非零申购费率开放式基金。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海通证券销售的基金,则自该基金开放申购当日起,自动参与海通证券费率优惠活动(含定期定额投资,不含认购和转换转入,仅限前端申购模式)。

  3.费率优惠期限

  截止时间以海通证券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费率情况,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本公司旗下管理的通过海通证券销售并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且为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不包括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以及处于封闭期的基金。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额外收取手续费用,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相关基金的日常的申购费率相同。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对于“暂停申购”前已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照常受理其投资业务。“暂停申购”前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暂停受理其定期定额开户和投资业务,但如遇特殊情况以公告为准。

  4.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业务规则和流程以海通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海通证券有权不时调整其活动及费率优惠安排,相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以海通证券网站的最新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553/400-888-8001

  网址:www.htsec.com

  2.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站:www.orient-fund.com或www.df5888.com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 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 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关于增加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同时

  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经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协商一致,自2021年9月17日起,将新增中信建投证券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业务(仅限前端申购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二、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费率情况,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额外收取手续费用,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相关基金的日常的申购费率相同。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对于“暂停申购”前已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的投资者,照常受理其投资业务。“暂停申购”前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暂停受理其定期定额开户和投资业务,但如遇特殊情况以公告为准。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的交易行为。上述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4.投资者可以通过中信建投证券办理上述基金定投及转换转入业务,具体业务规则及业务办理流程以中信建投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站:www.df5888.com 或 www.orient-fund.com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 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等四家销售机构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销售机构协商一致,现决定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以下销售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不含认购和转换转入)费率优惠活动(仅限前端申购模式)。现将具体销售机构及费率优惠情况公告如下:

  一、销售机构

  二、适用费率优惠

  1.费率优惠内容

  自 2021年9月17日起,投资者通过上述销售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不含认购和转换转入)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仅限前端申购模式),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不含认购和转换转入)费率具体折扣费率已上述机构活动公告为准。优惠前基金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2.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管理的且在上述机构销售的非零申购费率开放式基金。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上述机构销售的基金,则自该基金开放申购当日起,自动参与上述费率优惠活动(含定期定额投资,不含认购和转换转入,仅限前端申购模式),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3.费率优惠期限

  截止时间以上述销售机构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费率情况,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本公司旗下管理的通过上述机构销售并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且为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不包括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额外收取手续费用,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相关基金的日常的申购费率相同。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对于“暂停申购”前已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照常受理其投资业务。“暂停申购”前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暂停受理其定期定额开户和投资业务,但如遇特殊情况以公告为准。

  4.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业务规则和流程以上述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上述机构有权不时调整其活动及费率优惠安排,相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以该机构网站的最新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9/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1

  网址:kh.gtja.com

  4.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2

  网址:www.westsecu.com

  5.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站:www.df5888.com 或 www.orient-fund.com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 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 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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