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1-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9月15日以通讯表决书面议案的方式进行。会议通知已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全体董事均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内容。
经有效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变更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和授权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孙洪梅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同意委任孙洪梅为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前述变更完成后,公司授权代表为苏建光、孙洪梅,联席公司秘书为孙洪梅、李国辉。孙洪梅的履历请详见本公告附件1。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孙洪梅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条件,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担任的职位,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其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内容,本次聘任的程序合法、有效。
二、表决通过了《关于变更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杜金儒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其任期自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杜金儒的履历请详见本公告附件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
附件1:孙洪梅履历
孙洪梅(“孙女士”),1980年出生,毕业于同济大学,获文学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孙女士于2013年5月至2014年11月,全面参与青岛港改制上市工作;于2014年11月至2020年1月,先后任本公司资本市场办公室(现更名为董事会办公室)部门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自2019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自2020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自2021年9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孙女士拥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香港特许秘书公会(现更名为香港公司治理公会)联席成员资格,全程参与了青岛港股份制改革、A股发行上市、H股发行上市、非公开发行等资本运作项目,在A股及H股上市公司三会运作、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证券事务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附件2:杜金儒履历
杜金儒(“杜女士”),1991年出生,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获管理学硕士学位,中级会计师。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部门主任助理。自2020年3月至今,主要负责本公司A股及H股信息披露工作。杜女士暂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尽快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1-038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工作调整,孙洪梅于2021年9月15日向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递交书面辞任报告,提出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其辞任自辞任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董事会对孙洪梅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宝贵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1年9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通讯表决书面议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变更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杜金儒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其任期自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杜金儒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港极路7号山东港口大厦
联系电话:0532-82983083
传 真:0532-82822878
电子邮箱:dujr.db@qdport.com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1-037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工作调整,刘永霞于2021年9月15日向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递交书面辞任报告,提出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职务,其辞任自辞任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刘永霞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刘永霞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宝贵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诚挚祝福。
2021年9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通讯表决书面议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变更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和授权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孙洪梅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任期自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同意委任孙洪梅为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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