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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中证沪港深3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易方达中证沪港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为“HGS300”,扩位证券简称为“沪港深300ETF基金”。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结算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者基金份额。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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