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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93         股票简称:罗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克拉玛依市得怡恒佳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得怡恒佳”)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注1: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注2:总股本以公司2021年8月16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登记完成后股本总数1,463,955,920股为计算基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二、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山东罗欣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欣控股”)、克拉玛依珏志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克拉玛依珏志”)、克拉玛依市得怡欣华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得怡欣华”)、Giant Star Global (HK) Limited(以下简称“Giant Star”)、克拉玛依得怡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得怡投资”)、克拉玛依得盛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得盛健康”)、成都得怡欣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得怡成都”)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1:截止本公告日,除上表中所示质押股份之外,上述表中主体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股份冻结情况。罗欣控股、克拉玛依珏志、Giant Star、得怡投资及得盛健康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所获得的新增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上述股份。得怡欣华、得怡恒佳、得怡成都所持股份是通过受让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获得,其主动承诺自股权转让交易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上述股份。

  注2:总股本以公司2021年8月16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登记完成后股本总数1,463,955,920股为计算基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合计数占比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上述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股东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若后续出现类似风险,相关股东将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交易双方签订的《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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