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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1-09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为积极响应国家在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规划,有效把握全球新能源产业的增长机会,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立足不断优化资源结构的自身发展战略,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5,500万元人民币参与设立海南锦锂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该合伙企业出资额为2亿元人民币,旨在投资新能源产业上游矿产资源和下游材料应用等领域,未来将根据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择机进一步扩大规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已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除公司外,其他合伙人情况如下:

  (一)普通合伙人

  1、企业名称:景成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成新能源”)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00MA6T10ED554

  4、法定代表人:杨智峰

  5、注册资本:80,000万人民币

  6、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达孜区工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2楼6-2-31室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咨询;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金融股权投资业务);新能源设备物资的采购、储运、加工、销售;新能源技术开发服务;新能源设备制造;风力发电站、太阳能电站等新能源电站的运行维护;企业管理咨询;(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杨智峰持股50%;西藏景成智领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持股37.5%;胡明阳持股12.5%。实际控制人为杨智峰。

  9、景成新能源非失信被执行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利益安排。

  (二)有限合伙人一

  1、企业名称:上海锦源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源晟新能源”)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68054343L

  4、法定代表人:梁丰

  5、注册资本:60,800万人民币

  6、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回收工艺、勘探科技、冶炼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及制品、矿产品、机电设备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配套服务;国际贸易;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梁丰持股32.89474%;阔元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持股19.73684%;易曦持股8.22368%;福建善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8.22368%;香港奕胜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26316%;香港锦程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85197%;宁波昂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78289%;共青城福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63898% ;福建大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22368% ;赵孝连持股1.90591%;共青城金亨恒源瑞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33059%;深圳市亚派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26518%;陈卫持股1.20066%;深圳市东业贰期新能源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10773%;熊小川持股0.95792%;共青城晟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0.92928%;宁波丰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0.65789%;雷鸣持股0.36148%;张乎振持股0.36148%;陈世阳持股0.08224%。实际控制人为梁丰。

  9、锦源晟新能源非失信被执行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利益安排。

  (三)有限合伙人二

  1、企业名称:上海融和电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和电科”)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6WM7C

  4、法定代表人:蔡宁

  5、注册资本:65,292.0132万人民币

  6、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徐民路308弄10号楼303室

  7、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持股40.71% ;香港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9.14% ;上海融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5.32% ;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1.49% ;港华综合电能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持股7.32%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83%;景成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20%。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融和电科非失信被执行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利益安排。

  三、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海南锦锂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合伙企业规模:20,000万元人民币

  3、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 32 号新外滩复兴城C2006-3 室

  5、经营期限:长期

  6、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该合伙企业,亦未在该合伙企业任职。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伙目的

  通过投资于国家鼓励发展的新能源行业,助力国家和地方的实体经济振兴,实现合作共赢,推进共同富裕。

  (二)出资情况

  

  (三)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

  合伙企业的利润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合伙企业的亏损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担。

  (四)争议解决办法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合伙企业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五)违约责任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他事项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参与设立该合伙企业,旨在充分借助战略合作伙伴的丰富产业经验、优良资源背景和专业投资能力,加强公司新能源产业优质项目的储备。此外,通过合伙企业对于具有较大商业潜力的投资标的进行前期整合培育,有助于有效降低公司直接投资所面临的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因此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亦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可能存在的风险

  产业投资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商业竞争等多种因素影响,因此该合伙企业投资项目可能存在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后续将根据本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依规履行相关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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