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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1-096

  转债代码:113568       转债简称:新春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9月13日、9月14日、9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9月16日公司股价再次涨停,剔除大盘整体因素后,公司股价近期实际短期波动幅度较大。

  ● 媒体报道中张峰先生作出的关于业绩目标、产能规划、产品成材率、总体销售目标、毛利率等诸多方面的规划是基于对公司产能的预计以及对行业的研判,属于目标推测,无数据验证,能否实现具有不确定性。

  ● 受疫情的影响,公司2020年上半年净利润降幅较大,基数较低,与之相比,公司2021年上半年净利润增幅较大,公司业绩未来能否保持该等增速存在不确定性。

  ● 公司目前风电的产品主要为风电滚子,属于风电行业上游,在风电站的总造价中所占比重较低,与风电下游业务的业绩增长节奏不一定同步,公司上半年风电滚子实现营收2498万元,占公司整体业务收入的比例为2.17%,目前业务体量较小。

  ● 公司新能源汽车轴承实现的业务收入约为2800万元,占公司轴承业务收入的比例约为5%,新能源汽车安全件、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实现的业务收入大概分别为380万元、2000万元,占同类汽车业务的比例分别约为10%、20%~30%,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板块目前业务占比较小。

  ● 公司股价从年初至今涨幅为227.33%,近一个月涨幅为61.71%,公司动态市盈率37.05倍,滚动市盈率53.20倍,静态市盈率99.61倍。

  ● 近期公司股价涨幅较大,请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1年9月13日、9月14日、9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已于2021年9月16日披露了《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9月16日公司股价再次涨停,鉴于近期公司股价波动较大,现对公司有关事项和风险提示如下:

  1、股价较高的风险

  公司股票自2021年9月1日起有5个交易日涨停,股价在12个交易日里累计涨幅高达59.85%,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近期公司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较大,且近期公司股票换手率与前期相比明显升高,单日最高达9.53%,截止2021年9月16日收盘,公司股价从年初至今涨幅为227.33%,近一个月涨幅为61.71%,公司动态市盈率37.05倍,滚动市盈率53.20倍,静态市盈率99.61倍。请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业绩预测的风险

  媒体报道中张峰先生作出的关于业绩目标、产能规划、产品成材率、总体销售目标、毛利率等诸多方面的规划是基于对公司产能的预计以及对行业的研判,属于目标推测,无数据验证,能否实现具有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业绩增速不确定的风险

  公司2021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47万元,较2020年同期的2930万元增长185%,较2019年同期的6091万元增长37%。受疫情的影响,公司2020年上半年净利润降幅较大,基数较低,与之相比,公司2021年上半年净利润增幅较大,公司业绩未来能否保持该等增速存在不确定性。

  3、风电业务体量较小,业绩不达预期的风险

  在风电业务方向,公司生产的产品主要为风电滚子,2021年上半年实现的营业收入为2498万元,占公司整体业务收入的比例为2.17%,公司风电领域产品目前业务体量较小,公司的主业为轴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生产的风电滚子在风电行业属于上游,在风电站的总造价中所占比重较低,与风电下游业务的业绩增长节奏不一定同步,媒体报道中张峰先生关于风电产能的规划是基于对公司产能的预计以及行业发展作出的预判,属于目标推测,没有数据验证,未来能否实现具有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新能源汽车业务占比较小,业绩不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的汽车轴承产品、汽车气体发生器安全件、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在传统燃油车和新能源车上均有应用,公司新能源汽车板块目前业务占比较小。新能源汽车轴承产品营业收入大概为2800万元,占公司轴承业务收入的比例约为5%;新能源汽车安全件、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汽车空调管路组件)实现的业务收入大概分别为380万元、2000万元,占同类汽车业务的比例分别约为10%、20%~30%。媒体报道中张峰先生对新能源汽车板块的业务规划为基于公司产能及行业发展作出的预判,属于目标推测,没有数据验证,未来能否实现具有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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