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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135            证券简称:乐凯胶片          公告编号:2021-048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9.9 %减少至8.9 %。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眉山市彭山鑫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彭山鑫城”)《减持股份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表格中减持比例为四舍五入后的结果。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表格中占总股本比例为四舍五入后的结果。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按照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披露的《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彭山鑫城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1,065,269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将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方向,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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