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56 股票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1-01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20次会议于2021年9月1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监事姜疆先生召集和主持。
公司按照规定时间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监事施征宇先生委托监事刘书萍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参会监事审议了有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姜疆先生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一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601156 证券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1-012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一路458号上海虹桥机场华港雅阁酒店副楼三楼金合欢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汪健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全部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9人,董事长冯德华先生因临时公务出差未出席会议,董事李家庆先生因防疫政策要求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3人,监事施征宇先生因临时公务出差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万巍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第一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01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巍、苏飞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601156 股票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1-013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19次普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19次普通会议根据《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冯德华先生召集,于2021年9月16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按照规定时间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部分董事因公务原因未亲自出席,其中董事长冯德华先生和董事方照亚先生均委托董事汪健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宁旻先生委托董事李家庆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东方浩先生和董事李九鹏先生均委托董事范尔宁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包季鸣先生委托独立董事李志强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推举的董事汪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俞雅红女士变更为方照亚先生,任期与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变更后战略委员会委员为:李九鹏先生、东方浩先生、李家庆先生、范尔宁先生、方照亚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俞雅红女士变更为方照亚先生,任期与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变更后审计委员会委员为:李颖琦女士、李志强先生、丁祖昱先生、宁旻先生、方照亚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