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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1-06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贤丰控股,证券代码:002141)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年9月14日、15日、1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 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东贤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除已公告的事项外,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当前主营业务为微细漆包线业务和兽用疫苗业务,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经核查,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披露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司与杭州益利素勒精线有限公司(简称“杭州益利素勒”)签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公司拟向杭州益利素勒出售所持控股子公司珠海蓉胜超微线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蓉胜”)全部或部分股权,后续股权转让正式协议如确定出售珠海蓉胜全部股权,则本次交易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如确定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严格按照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截止本公告日,该事项仍处于筹划商议阶段,相关程序工作在正常推进,且尚未达成任何正式协议。

  鉴于已签署的协议仅为股权转让的框架性协议,属于各方合作意愿、意向性约定,框架协议的实施存在变动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5. 经核查,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 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 风险提示

  1.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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