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21-06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318号)。公司对关注函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确认,现将关注函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2021年9月1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内蒙古永太年产25,000吨VC和5,000吨FEC等项目的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永太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永太”)拟以自筹资金4.50亿元,投资建设年产25,000吨VC和5,000吨FEC等项目,项目满产后预计年新增收入45亿元,年新增净利润6.14亿元。

  一、你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6月30日,货币资金余额5.5亿元;内蒙古永太总资产12.38亿元,净资产2.37亿元,营业收入0元,营业利润-0.38亿元。

  (一)请你公司补充披露项目投资金额的测算过程、依据及合理性,结合货币资金余额、资产负债情况、经营所需资金情况等说明项目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的具体方式,并进一步说明项目规划及投融资进度安排,是否能够按期建成与达产。

  回复:

  1、项目投资金额的测算过程、依据

  该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45,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41,999.5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3,000.50万元。明细如下:

  

  其中:

  (1)设备购置费:主要设备价按厂方报价计,其他设备按2016年《机电产品报价手册》计算,设备运杂费按设备费的9%计。

  (2)安装工程费: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参照以往实施经验和市场价格情况以设备费的22.74%进行估算。

  (3)建筑工程费:根据建、构筑物特征按单方造价和工厂近期类似工程指标估算。

  (4)铺底流动资金:流动资金采用分项详细估算法估算,经估算流动资金为3,000.50万元。其中:铺底流动资金为3,000.50万元。

  投资估算编制依据:

  (1)中石化联产发[2012]115号《化工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

  (2)国家计委计办投资[2001]1153号《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

  (3)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改投资[2006]1325 号文发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及参数》第三版。

  (4)国石化规发(1999)195号《化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编制办法》。

  (5)各专业提供的基础数据。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的具体方式

  2021年以来公司新增的主要建设项目投资情况(含本项目)如下:

  

  上述项目中,“年产800吨C1202等项目”中的年产5000吨VC、3000吨FEC的项目在已有的车间利旧原有设备改建,已于2021年8月19日进入试生产阶段。除此之外的项目建设期均在一年以上,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相应筹集建设资金,陆续投入建设,具体筹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另外,公司于2021年7月31日与下游重要客户宁德时代签订了《物料采购协议》,其中涵盖了六氟磷酸锂、双氟磺酰亚胺锂以及VC产品,根据该协议约定,公司已收到需方预付的产品货款合计6亿元。上述资金来源为公司项目建设提供了保障。

  3、项目规划及安排

  本项目实施过程分为前期准备阶段和施工建设阶段。前期准备阶段主要包括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建设阶段主要包括土建施工、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试车和投产生产等。

  为了节约项目建设时间,本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1)安排设计、采购、和安装施工等不同阶段工作在时间上作合理的交叉,缩短建设周期。(2)制造周期长的设备提前订货,保证设备供货满足安装需要。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从2021年10月开始组织实施建设周期1年3个月,计划在2022年12月底完成,项目各阶段实施进度规划如下:

  项目实施进度表

  

  公司将根据项目的逐步推进,合理安排资金投放,并根据公司整体资金情况开展必要的融资工作,以推进项目的各方面建设,实现按期建成与达产。

  目前该项目已经于2021年8月31日在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立项备案,并取得项目备案告知书,备案意见:“经核查,你单位申请备案的年产25000吨VC等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准予备案,请据此开展有关工作。在开工建设前,应当办理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手续,方可开工”。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安评、环评、设计前的准备工作,将按项目建设规划,于2021年10月份开展第一阶段工作。项目推进过程中涉及的项目建设审批风险、环保风险、安全生产风险等详见下文回复的“扩张VC和FEC等产品的产能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

  (二)请具体列示预测项目满产后年新增收入及净利润的依据及计算过程,并说明是否存在以目前的市场价格预测未来业绩的情形,如是,请结合同行业公司扩张产能情况分析说明公司项目建成后相关产品是否存在价格下降的风险,公司前述预测是否审慎。

  回复:

  1、关于年新增收入的测算

  

  2、关于净利润的测算

  该项目预测满产后年新增净利润的测算过程如下:

  

  其中,相关成本费用测算依据如下:

  (1)成本包括直接原材料、燃料和动力、直接工资及制造费用。

  (2)其他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及销售费用。

  (3)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按10年折旧,残值率为5%。

  (4)全厂定员240人,平均工资每人每年:工人9万元、技术人员15万元、管理人员20万元计算,福利费按工资总额的14%计取。

  (5)修理费根据设备使用情况,按固定资产原值的4.75%计取。

  综上,公司在项目效益的测算过程中,充分考虑了项目建成后相关产品可能存在价格下降的风险,不存在以目前的市场价格预测未来业绩的情形,对此次项目投产后的新增收入及净利润做出了审慎的预测。

  二、你公司称“公司的含氟芳香精细化学品…为全球各大原研巨头供应多元化的核心起始物料”“公司在含氟芳香类中间体方面产能全球领先”“公司现已是多家跨国专利药厂商的长期合格供应商,成为专利创新性跨国企业全球供应链上不可或缺的关键一环”“公司能够精准把握市场动态,快速形成产品需求,为客户提供高品质产品…已建立了广阔、稳定的销售渠道,拥有一大批稳定的客户。公司生产的VC和FEC等产品已向下游主流厂商供货。” 请逐项说明你公司得出上述结论的依据,2021年上半年VC和FEC等产品的销售数量及金额,并充分提示公司扩张VC和FEC等产品的产能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

  回复:

  1、关于相关表述的说明

  (1)关于“公司的含氟芳香精细化学品…为全球各大原研巨头供应多元化的核心起始物料”的说明:

  公司的发明专利产品2,4,5-三氟苯乙酸和3-三氟甲基-5,6,7,8-四氢-[1,2,4]三氮唑[4,3-a]吡嗪盐酸盐是美国默沙东原研的西格列汀产品的中间体,是西格列汀原料药的主要片段,分别对应下图西格列汀化学结构式的片段1和片段2:

  

  类似的,公司的发明专利产品2,3,4,5,6-五氟苯酚是美国吉利德原研的索非布韦的中间体;公司生产的产品 (S,S)-2,8-二氮杂二环[4,3,0]壬烷是德国拜耳原研的莫西沙星的中间体。

  (2)关于“公司在含氟芳香类中间体方面产能全球领先”的说明:

  公司2020年度报告中披露,截止2020年底公司中间体设计产能合计18,127.46吨/年,在建产能24,315.00吨/年(其中年产 18715 吨精细化学品建设项目部分车间已于2021年4月份进入试生产阶段)。

  根据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发布的《中国氟化工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年-2025年)》,“应用于医药和农药的含氟中间体主要以芳香族苯环类含氟中间体和杂环类含氟中间体为主……目前,总体用于含氟医药和农药的中间体数量在50000吨左右。”

  (3)关于“公司现已是多家跨国专利药厂商的长期合格供应商,成为专利创新性跨国企业全球供应链上不可或缺的关键一环”的说明:

  公司的下游客户有德国默克、巴斯夫、拜耳、住友、默沙东、先正达等。其中公司为美国默沙东供应的西格列汀产品的中间体2,4,5-三氟苯乙酸和3-三氟甲基-5,6,7,8-四氢-[1,2,4]三氮唑[4,3-a]吡嗪盐酸盐的销售量,约占其对外采购量的80%-90%,同时由于医药产品的特定工艺路线对原材料的要求,以及公司发明专利产品具有的成本优势,使公司成为该客户的合作供应商。

  (4)关于“公司能够精准把握市场动态,快速形成产品需求,为客户提供高品质产品…已建立了广阔、稳定的销售渠道,拥有一大批稳定的客户。公司生产的VC和FEC等产品已向下游主流厂商供货”的说明:

  公司的下游客户有德国默克、巴斯夫、拜耳、住友、默沙东、先正达等。公司年产5000吨VC、3000吨FEC的项目已于2021年8月19日进入试生产阶段(相关公告编号:2021-060),产品质量符合下游客户要求,并开始向下游主流厂商供货。

  2、2021年上半年VC和FEC等产品的销售数量及金额:

  2021年上半年公司尚无VC和FEC的量产产能,因此上半年未销售VC和FEC。

  3、扩张VC和FEC等产品的产能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

  (1)市场需求变化和价格波动风险

  国内外宏观经济的波动将影响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储能等终端产品的需求,同时未来全球锂电添加剂行业可能面临较为激烈的竞争,进而影响本项目所涉产品实际市场供需状况以及价格与预测值之间存在的偏差,可能导致项目经济效益发生变化。

  (2)资金风险

  因本项目为自筹资金建设项目,可能存在因资金筹措带来的项目建设放缓的风险。

  (3)项目建设审批风险

  目前该项目尚需按规定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安全、环保等方面的审批手续,存在因审批未能通过造成的延期建设或取消的风险。

  (4)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原材料成本占本项目营业成本的比重较大,未来如上游相关原料价格大幅上涨或大跌,将对本项目生产成本产生一定影响,进而影响项目产品销售及盈利能力。

  (5)环保风险

  “十四五”时期,中国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在新发展理念引领下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深入,新环保法的实施,国家环保政策与法规要求日益完善和趋于严格,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逐步增强,绿色发展已成为包括各类化工企业在内的各行业领域投资首要考虑的因素。随着国家环保治理不断深入,政府对包括精细化工企业在内的化工企业将实行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行业内环保治理成本将不断增加,从而导致生产经营成本提高,未来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项目的收益水平。

  (6)安全生产风险

  本项目生产中使用的原料涉及危险化学品,部分原料(如氯气等)具有剧毒属性,项目涉及氯化、氟化等危险化工工艺,尽管项目生产工艺中采用了高精度的自动化控制,但仍不能完全排除因偶发因素导致的意外安全事故,从而可能对项目未来生产经营构成不利影响。

  三、请你公司说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过去一个月交易你公司股票的情况,以及未来6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你公司股票的计划。如是,请说明详情并核查相关主体是否存在利用相关公告配合减持的情形。

  回复:

  公司通过自查及函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上述主体过去一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截至本关注函回复日,公司未收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未来6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后续上述主体如有相关减持计划或减持行为,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17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