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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87       证券简称:绿茵生态        公告编号:2021-073

  债券代码:127034       债券简称:绿茵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人民币46,914.47万元予以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资金申购定价的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截至2021年5月11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12万张,募集资金总额712,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5,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06,500,000.00元,已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12,00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税金额5,188,679.25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962,264.1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4,849,056.5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266号”验证报告。

  二、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公告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2020年9月经天津市东丽区行政审批局备案批准立项,并经本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截至2021年5月11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46,914.4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拟置换的募集资金合计为46,914.47万元,均为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金额,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核查意见

  1、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合计46,914.47万元。

  2、监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有利于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时间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合计为46,914.47万元。

  4、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9月15日出具《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0799号),发表鉴证如下:我们认为,绿茵生态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绿茵生态公司截止2021年5月1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5、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绿茵生态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绿茵生态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87          证券简称:绿茵生态        公告编号:2021-074

  债券代码:127034          债券简称:绿茵转债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该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情况

  (一) 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 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 投资方式

  证券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投资行为。其中,委托理财是指上市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四) 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五)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 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具体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及管理措施

  (一)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存有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与证券投资情况相关的规定,规范公司证券投资行为和审批程序。

  2、公司将加强金融市场分析和调研,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证券投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证券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和主营业务的开展,同时可以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87          证券简称:绿茵生态       公告编号:2021-075

  债券代码:127034          债券简称:绿茵转债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的相结合的方式于2021年10月8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通知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0月8日(星期五)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星期五)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星期五)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28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本次股东大会在公司办公楼16层会议室召开,具体地址是: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智慧山南塔。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特别说明:

  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9月29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南开科技大厦主楼15层,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5、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钱婉怡

  会议联系电话:022-58357576

  会议联系传真:022-83713201

  电子信箱:qianwanyi0262@tjluyin.com

  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开新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南开科技大厦主楼15层,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300384

  3、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股东登记表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87”,投票简称:“绿茵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0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 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于2021年10月8日召开的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附件3:

  参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887          证券简称:绿茵生态         公告编号:2021-072

  债券代码:127034          债券简称:绿茵转债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在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智慧山南塔16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9月10日通过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87          证券简称:绿茵生态        公告编号:2021-071

  债券代码:127034          债券简称:绿茵转债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在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智慧山南塔16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9月10日通过电子邮件及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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