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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222         证券简称:起帆电缆        公告编号:2021-079

  债券代码:111000         债券简称:起帆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年9月15日

  ● 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761.70万股

  2021年9月16日,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已实施完成,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6月29日至2021年7月9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问题或异议。2021年7月1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2021年7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次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9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2021年9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同意向361名激励对象授予1,831.9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1年9月2日,授予价格为10.23元/股。公司在后续办理缴款验资的过程中,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702,000.00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0.18%。

  除上述调整之外,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实际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1年9月2日。

  2、授予数量: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61.7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40%。

  3、授予人数:348人。

  4、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的价格为每股10.23元。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

  

  注1: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注2: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注3: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股权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四、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2021年9月3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800号),认为:“经我们审验,截至2021年9月3日止,贵公司已收到总额人民币壹亿捌仟零贰拾贰万壹仟玖佰壹拾元整(人民币180,221,910.00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壹仟柒佰陸拾壹万柒仟元整(人民币17,617,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壹亿陸仟贰佰陸拾万零肆仟玖佰壹拾元整(人民币162,604,910.00元),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400,580,000.00元,股本人民币400,580,000.00股,变更后注册资本为418,197,000.00元。”

  五、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的1,761.70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1年9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六、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00,580,000.00股增加至418,197,000.00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七、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万股

  

  八、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向授予的激励对象定向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年9月2日,授予日公司收盘价为23.34元/股,公司拟授予的1,761.70万股限制性股票而形成的股权激励成本为23,095.89万元。经测算,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合计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

  注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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