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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 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21-065

  债券代码:113577        债券简称:春秋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电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6,126.89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362号《关于核准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841,51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0.79元,募集资金总额526,999,999.0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0,956,878.5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6,043,111.49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8月12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3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说明书承诺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8月2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款项合计6,126.89万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款项合计6,126.8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126.8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公司募集说明书中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81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以募集资金6,126.89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126.89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春秋电子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的《关于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6、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21-066

  债券代码:113577        债券简称:春秋转债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额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最高额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春秋电子”)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计划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362号《关于核准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841,51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0.79元,募集资金总额526,999,999.0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0,956,878.5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6,043,111.49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8月12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32号《验资报告》。前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资金账户集中管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公司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相关主体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及投资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具体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7.12%,货币资金余额为593,039,497.08元。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42.16%。公司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公司购买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二)现金管理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三)现金管理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现金管理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处理方式及依据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四、风险提示

  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春秋电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基于以上意见,华英证券对春秋电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无异议。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没有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七、 备查文件

  1、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5、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21-063

  债券代码:113577          债券简称:春秋转债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在昆山市张浦镇益德路988号公司会议室举行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9月10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薛革文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截至2021年8月2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款项合计6,126.89万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款项合计6,126.89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供投资者查阅。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供投资者查阅。

  3、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8月23日,公司可转债共计转股440,997股,公司总股本由389,866,393股增加至390,307,390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362号《关于核准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841,519股,上述股份已于2021年8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托管手续,公司总股本由390,307,390股增加至439,148,909股。

  针对以上变动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21-064

  债券代码:113577          债券简称:春秋转债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在昆山市张浦镇益德路98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9月10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个珺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截至2021年8月2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款项合计6,126.89万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款项合计6,126.89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供投资者查阅。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供投资者查阅。

  3、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21-067

  债券代码:113577        债券简称:春秋转债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等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做相应修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8月23日,公司可转债共计转股440,997股,公司总股本由389,866,393股增加至390,307,390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362号《关于核准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841,519股,上述股份已于2021年8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托管手续,公司总股本由390,307,390股增加至439,148,909股。

  针对以上变动情况,《公司章程》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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