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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计划减持股份时间过半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2

  

  持股5%的股东嘉兴聚力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东诚药业”)于2021年7月14日披露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公司股东嘉兴聚力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聚力”)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收到股东嘉兴聚力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股份时间过半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公告日,嘉兴聚力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1、 股东减持情况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三)截至2021年9月17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嘉兴聚力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三、备查文件

  公司股东嘉兴聚力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股份时间过半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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