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9月17日,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原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金辰映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金辰”)的《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版)》(以下简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版)》”),《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版)》对“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未来增减持计划”之“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持计划”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补充修订前:北京金辰于2021年8月4日通过公司披露了《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合计不超过1,624,350股,拟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4%(若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数量及比例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不排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其持有金辰股份股份的可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补充修订后:北京金辰于2021年8月4日通过公司披露了《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合计不超过1,624,350股,拟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4%(若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数量及比例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上述减持计划的减持期间为2021年8月25日至2022年2月24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减持期间内仍会按照披露的减持计划继续实施减持。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其他继续减持其持有金辰股份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持金辰股份股份的计划。
除上述内容补充修订外,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版)》。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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