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浙文互联 公告编号:临2021-093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以书面、传真、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
(三)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9月17日上午11:00在北京市朝阳区伊莎文心广场A座五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3人,实际出席监事人数3人。
(五)会议主持人为公司监事会主席宋力毅先生。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议案》
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战略规划,经与发行对象商议,并与中介机构等多方沟通和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待调整优化方案后,公司将再行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文互联关于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4)。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李霄雄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 报备文件
浙文互联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浙文互联 公告编号:临2021-094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9月17日,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议案》,决定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撤回申请材料。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0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0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1年1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3587)。
2021年1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3587号)(以下简称“《一次反馈意见》”)。2021年2月10日,公司回复《一次反馈意见》并进行披露。
2021年3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1年8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3587号)。
二、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自披露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工作。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战略规划,经与发行对象商议,并与中介机构等多方沟通和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待调整优化方案后,公司将再行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三、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综合考虑内外部因素后,公司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等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
2021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议案》,关联董事唐颖、董立国、虞超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王巧兰、廖建文、刘梅娟、宋建武全部同意该议案。
根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
2021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议案》,关联监事李霄雄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宋力毅、施舒珏全部同意该议案。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材料,主要是考虑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战略规划,经与发行对象商议,并与中介机构等多方沟通和审慎研究后作出的决策。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
4、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资料,主要是考虑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战略规划,经与发行对象商议,并与中介机构等多方沟通和审慎研究后作出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申请撤回申请材料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浙文互联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2、浙文互联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3、浙文互联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浙文互联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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