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1-1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公司参股子公司青岛嘉泽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嘉泽”)签署《青岛嘉颐泽印刷包装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将公司持有的青岛嘉颐泽印刷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嘉颐泽”的100%股权转让给青岛嘉泽,股权转让价款为9,568.12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公告》。
二、进展情况
2021年9月14日,公司与青岛嘉泽完成了合同的签署,根据合同的约定,青岛嘉泽已向公司指定账户支付全额股权转让款9,568.12万元,青岛嘉颐泽于2021年9月14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公司与青岛嘉泽已完成了青岛嘉颐泽的股权交割,公司不再持有青岛嘉颐泽的股权。青岛嘉颐泽工商变更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三、其他说明
青岛嘉颐泽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期间,公司为支持其日常经营管理提供了借款,经公司与青岛嘉颐泽共同确认,公司对青岛嘉颐泽提供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总额为13,981.44万元,该借款事项被动形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该项业务实质为公司对原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延续,该情形将在青岛嘉颐泽全额向公司偿还借款后消除。
公司与青岛嘉泽、青岛嘉颐泽于2021年9月14日签署了《偿款协议书》,自公司所持有青岛嘉颐泽100%的股权转让给青岛嘉泽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一个月内,青岛嘉颐泽向公司指定账户支付13,981.44万元全额偿还借款,青岛嘉泽对青岛嘉颐泽的借款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如青岛嘉颐泽逾期未清偿借款,公司有权就未清偿部分按银行一年期同期贷款利率加计利息,直至青岛嘉泽或者青岛嘉颐泽清偿本息为止。公司有权向青岛嘉颐泽、青岛嘉泽主张因青岛嘉颐泽未及时偿还借款而导致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逾期利息、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等)。
公司将督促青岛嘉颐泽按时偿还借款。
四、备查文件
1、《青岛嘉颐泽印刷包装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2、《偿款协议书》;
3、《青岛嘉颐泽印刷包装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4、《青岛嘉颐泽印刷包装有限公司企业变更登记查询结果》。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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