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 2021-0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对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充分应对销售备货及原材料采购的需求,更好地提升并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销售能力和生产能力,公司拟采用连带责任担保方式为公司并表范围内的7家子公司堆龙德庆捷销实业有限公司、厦门七匹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晋江七匹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厦门杰狼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厦门七匹狼针纺有限公司、晋江七匹狼服装制造有限公司 、厦门七匹狼服装营销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最高额担保,拟担保额度为161,500万元人民币。公司可在额度有效期内与授信银行签署最长期限为五年的担保合同。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由公司或者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作为担保方进行上述担保。在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子公司厦门七匹狼服装营销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于2021年9月14日签署了《综合授信协议》,光大银行为厦门七匹狼服装营销有限公司提供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1.1亿元。公司与光大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EBXM2021402ZH-B),为厦门七匹狼服装营销有限公司向光大银行申请授信提供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的主债权:依据综合授信协议,授信人与受信人签订的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保证范围内,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壹亿壹千万元整。
(2)担保的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2021年8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年累计担保发生额为 22,119.37万元,占2020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69%;实际担保余额为9,884.75万元,占2020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65%。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光大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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