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1-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康德莱控股”)拟以所持公司部分A股股票及质押期间产生的孳息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可交换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1】151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3日在指定信披媒体上披露的《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无异议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收到上海康德莱控股告知函,本次可交换债券将采用股票质押形式,即上海康德莱控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A股股票及其孳息作为担保并办理质押登记手续,以保障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和本次可交换债券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细则》:
1、上海康德莱控股与本次可交换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签署了《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1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之股票质押担保合同》,约定将用于交换的本公司部分A股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及其孳息为质押财产,光大证券代表本次可交换债券的债券持有人行使质权人权利。
2、上海康德莱控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可交换债质押专户,账户名称为“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以下简称“质押专户”)。
3、上海康德莱控股拟于近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标的股票质押登记,质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其持有的本公司2,360万股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4%)将划转至质押专户中。
关于本次可交换债券的股票质押登记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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