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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ST实达       公告编号:第2021-064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以电子邮件、短信通知的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同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9月17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7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弃权、1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同时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工作,避免类似事件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陈国宏、蔡金良、周芸三位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蔡金良先生及陈国宏先生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周芸女士反对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反对理由:原因是会计差错更正所涉及以前年度有关业务的真实性存疑。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所以反对。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弃权、1票反对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公司积极处理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0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消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1)第211038号)。公司董事会认为,2020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陈国宏、蔡金良、周芸三位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20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消除的专项说明》和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蔡金良先生和陈国宏先生认为:对公司管理层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消除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影响所作出的努力表示肯定和认同,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相关说明均无异议。周芸女士反对本次议案内容,反对理由:对其的真实性与合理性存疑。为保护中小股东投资者利益,所以反对。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三、备查附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ST实达       公告编号:第2021-066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等的影响如下:

  1、对2017年度的影响:2017年度合并利润表中,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均调减367,297,301.51元,净利润无影响;

  2、对2018年度的影响:2018年度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总负债调增3,267,105.16元,净资产调减3,267,105.16元,总资产无影响;2018年度合并利润表中,营业收入调减1,249,652,415.57元,营业成本调减1,248,349,868.57元,财务费用调增1,964,558.16元,净利润调减3,267,105.16元;2018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调减30,000,000.00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调减1,964,558.16元,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调增30,000,000.00元,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调增1,964,558.16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无影响。

  3、对2019年度的影响:2019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总资产调减87,885,571.55元,总负债调增3,267,105.16元,净资产调减91,152,676.71元;2019年度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调减87,885,571.55元。

  4、对2020年度的影响:2020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总资产调减87,885,571.55元,总负债调增3,267,105.16元,净资产调减91,152,676.71。

  5、对2021年半年度的影响:2021年半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总资产调减74,942,965.68元,总负债调增3,267,105.16元,净资产调减78,210,070.84元;2021年半年度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调增12,942,605.87元。

  公司于2021年二季度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发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并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对相关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涉及2017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2018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2019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2020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及2021年半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及原因

  1、调整营业收入相关事项

  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兴飞)存在向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海派)采购手机整机,并将货物销售给智慧海派指定的下游客户(上海竑瑞贸易有限公司、杭州西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江西红派科技有限公司和郑州桥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情况。在该业务下货物由智慧海派直接发货给下游客户指定地点,深圳兴飞不负责货物运输和货物验收,销售合同、物流单据、发票等均由智慧海派直接提供给深圳兴飞,深圳兴飞在收到客户回款后再将相关款项支付给智慧海派,合同约定智慧海派对下游客户的未付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就该业务深圳兴飞分别确认2017年营业收入385,662,953.18元、2018年营业收入729,007,418.45元。经分析经济业务实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调减2017年营业收入367,297,301.51元、营业成本367,297,301.51元;调减2018年营业收入694,142,041.24元、营业成本694,142,041.24元。

  2018年度深圳兴飞与深圳市旗开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开电子)签订代理出口合同,由深圳兴飞及所属子公司提供货物出口报关服务,旗开电子按照每1美元出口报关金额支付0.03元人民币的标准支付代理费,深圳兴飞2018年共收代理服务费1,109,355.00元。深圳兴飞将上述业务作为销售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2018年深圳兴飞确认销售收入36,978,500.14美元,折算人民币244,801,368.78元。经分析经济业务实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调减2018年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243,692,013.78元。

  2018年深圳兴飞销售货物给安徽海聚玖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海聚)、南昌与德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与德)、深圳龙腾飞通讯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龙腾飞),销售协议同时指定上述公司将货物销售给中兴发展,深圳兴飞再从中兴发展子公司深圳和誉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购入物料。经分析经济业务实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调减2018年营业收入311,818,360.55元、营业成本310,515,813.55元,补充计提财务费用1,964,558.16元;调减预收款项30,000,000.00元,调增其他应付款33,267,105.16元。

  2、调整资产减值相关事项

  公司在2019年度对合并深圳兴飞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直接使用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北方亚事评报字【2020】第01-368号)评估报告,并未发现该评估报告中以下错误: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测算中重复加计了票据贴现利息;折现率测算中相关参数的取值有误。该事项导致2019年少计提资产减值损失87,885,571.55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019年度补提资产组中资产减值损失87,885,571.55元。

  二、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上述事项采用追遡重述法进行更正,追遡调整了2017-2020年度和2021年半年度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2017-2020年度和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1、对2017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单位:元)

  

  2、对201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单位:元)

  

  3、对2018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单位:元)

  

  4、对2018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单位:元)

  

  5、对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单位:元)

  

  6、对2019年度公司利润表的影响(单位:元)

  

  7、对2019年度公司现金流补充资料的影响(单位:元)

  

  8、对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单位:元)

  

  9、对2019年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影响

  

  10、对2021年6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11、对2021年半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12、对2021年半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的影响

  

  三、更正后的2020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

  (一) 更正后的财务报表

  见附表

  (二) 与更正事项相关的财务报表附注

  13、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①固定资产情况

  

  14、无形资产

  

  16、长期待摊费用

  

  17、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22、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26、其他应付款

  

  (3)其他应付款

  ①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②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35、未分配利润

  

  46、资产减值损失

  

  58、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四、更正后的2021年半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

  (一) 更正后的财务报表

  见附表

  (二) 与更正事项相关的财务报表附注

  13、固定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5、无形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7、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预收款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7、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9、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0、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列示

  

  (2)主营业务按地区分项列示

  

  43、管理费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1、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4、所得税费用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7、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会计师事务所对此事项发表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同时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工作,避免类似事件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独立董事意见

  陈国宏、蔡金良、周芸三位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蔡金良先生及陈国宏先生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周芸女士反对公司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反对理由:会计差错更正所涉及以前年度有关业务的真实性存疑。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所以反对。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4、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实达集团编制的《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实达集团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并出具了《关于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1)第211037号)。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4、关于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5、公司2020年度及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其附注(更正后)。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ST实达      公告编号:第2021-065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以电子邮件、短信通知的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同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材料。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9月17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人数2人,监事李丽娜女士因身体原因请假未出席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二)会议以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关于对<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20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消除的专项说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ST实达    公告编号:第2021-067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

  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作为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达集团”或“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对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公司董事会就2020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予以消除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发表保留意见的事项

  福建实达集团于2019年度将存放于香港、印度的存货共计13.77亿元(其中存放于香港的存货金额为10.43亿元,存放于印度的存货为3.34亿元)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12.15亿元,计提减值之后存货账面价值为1.62亿元,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0年出具了立信中联审字【2020】D-0572号的审计报告,对存货提出了保留意见:“由于受新冠疫情的影响,我们无法对存放在香港及印度的存货实施监盘程序,我们也无法实施满意的替代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核实上述存货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020年4月福建实达集团将该存货分别出售给香港的诗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赛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迅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确认销售收入0.23亿美元(折合人民币1.57亿元)。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了函证、检查、访谈等审计程序。我们取得了销售合同、销售审批单、销售出库单、提货委托单据、银行回单等审计证据。2021年审计期间我们向三家客户分别发出询证函进行函证并取得客户确认的回函。

  由于上述三家客户都没有按进度回款,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共计销售回款0.05亿美元(折合人民币0.34亿元),占销售收入的21.74%,尚未回款0.18亿美元(汇率变动后折合人民币1.15亿元),占销售收入的78.26%,因此我们认为尚未收回的款项能否安全收回存在不确定性。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 2020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皆对此事项做出了专项说明,表示尊重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判断,同时积极采取措施消除保留事项所带来的影响。

  三、关于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说明

  2020年4月公司将存货分别销售给香港的诗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赛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迅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协议内容如下:

  

  上述三家客户作为甲方分别与Tomato International Co,.Limited、博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AGENTONLINE LIM(乙方)、香港东方拓宇科技有限公司、兴飞(香港)有限公司签订代收代付协议,至2020年11月12日止,公司已经收到回款5,085,889.43美元,占销售收入的21.74%。委托付款明细如下:

  

  2021年三家客户作为甲方分别同福建岚台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乙方)、北京铸凰丰泰科技有限公司(丙方,系实达集团全资下属子公司)、兴飞(香港)有限公司(丁方)签订了《委托代收代付货款协议》,协议中明确“甲方已经收到丁方依据此前签署的贸易合同约定发出的货物,且验收合格,乙方依据甲方指令向丙方账户支付上述资金后,甲方、丁方互相不再负有任何贸易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乙方与甲方之间的任何争议不得牵涉丙方。”同时协议中约定:乙方按甲方要求,以及丙方和丁方关于委托收款的约定,将资金支付给丙方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开立的35340180809791626账户中。三家客户资金支付明细:

  

  至此上述货款累计回款22,772,935.19美元,占应收货款总额的100%。

  (二)聘请注册会计师对专项说明进行审核。

  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0年度审计报告涉及保留意见事项影响的消除进行专项审核,并向其提供了审核所要求的资料,并使会计师不受限制的实施了审核程序。

  四、会计师核查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9月15日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1)第211038号《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审议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实达集团所编制的《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实达集团2020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述事项涉及的影响已消除。”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经实施以上措施,2020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20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消除的专项说明》和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蔡金良先生和陈国宏先生认为:对公司管理层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消除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影响所作出的努力表示肯定和认同,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相关说明均无异议。

  周芸女士反对本次议案内容,反对理由:对其真实性与合理性存疑。为保护中小股东投资者利益,所以反对。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20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消除的专项说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今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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