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ST实达 公告编号:第2021-068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消除保留意见等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276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7日晚,你公司披露消除保留意见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上述事项对公司和投资者影响重大,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规定,现请你公司进一步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根据公告,公司全资孙公司北京铸凰丰泰科技有限公司与诗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香港客户、福建岚台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岚台通)等签署协议,岚台通将替三家香港客户代为支付剩余货款。会计师认为回款的不确定已经消除,因此,上市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影响已消除。对此,一名独立董事反对,称对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存疑。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前期该批次存货的销售具体情况及本次销售回款,说明上述业务是否具有商业实质;(2)本次由岚台通替三家香港客户代为付款的具体原因,后续偿付安排,说明代为付款的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其他协议或利益安排;(3)岚台通与三家香港客户的关系,同时岚台通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4)本次岚台通替香港三家客户代为付款后,是否将形成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若未来香港三家客户未向岚台通付款,公司是否将面临诉讼风险;(5)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事项。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二、根据公告,公司一名独立董事反对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反对理由是会计差错更正涉及以前年度有关业务的真实性存疑。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所以反对。请公司补充披露: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以前年度业务的具体情况,相关业务是否真实,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利益。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5个交易日内回复。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上述事项,勤勉尽责,审慎核实上述事项,积极维护上市公司利益,明确发表意见,同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事项,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按时回复并及时披露。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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