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 琪
在“房住不炒”基调下,银保监会近年来对涉房贷款一直保持强监管态度。《证券日报》记者据银保监会公示信息梳理(按公示日期),截至中秋小长假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9月18日),9月份以来银保监系统共开出罚单265张。在针对银行的罚单中,有24张明确指向涉房贷款违规,处罚对象除银行外还包括相关责任人,罚金合计1600.58万元。
24张罚单中,金额最高的由上海银保监局开出。9月7日,上海银保监局公布的罚单显示,上海某股份银行在2016年至2020年存在11项违法违规事实,包括违规向资本金不足的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个人住房租赁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被处以责令整改,并处罚没款共520.58万元。
处罚金额次高的罚单由云南银保监局开出。该局9月18日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某国有大行的云南省分行涉及5项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其中包括违规向房地产企业提供融资,被处以罚款215万元。
9月10日,宁波银保监局一连公布了10张罚单,其中6张与涉房贷款违规相关。具体来看,某国有大行宁波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个人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被罚款180万元,并责令该分行对相关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某股份制银行宁波分行则因个人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贷款管理不审慎,被处以罚款160万元;某农村商业银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被处以罚款150万元,并责令该行对相关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在上述6张罚单中,有3张针对个人,被罚原因包括对所在机构个人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问题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或对个人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行为负有直接经办责任。
涉房贷款违规为何屡禁不止?南开大学金融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获取盈利和风险控制角度出发,房地产市场对于信贷资金具有强大的吸引力。但我国商业银行不仅是盈利主体,更要承担社会责任、落实国家战略。故而,监管层要严格监管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流向。
而自房地产金融监管“三线四档”和集中度管理实施以来,房企降杠杆成效逐步显现,房地产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中国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近期表示,经营贷违规流入房地产专项排查已基本完成,对发现的违规问题督促建立台账,逐项整改至“清零销号”。同时,截至7月末,房地产贷款增速创8年新低,银行业房地产贷款同比增长8.7%,低于各项贷款增速3个百分点;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连续10个月下降,房地产贷款占各项贷款比重同比下降0.95个百分点。
“未来,防止银行保险资金绕道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还需要在两方面发力。”有不愿具名的分析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一是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处罚力度,着力解决金融领域违法违规成本过低的问题;二是银行应对贷后资金用途、流向进行大力监管,一旦发现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应该第一时间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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