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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大宗商品价格一揽子措施见效 市场化办法占主导

  本报记者  包兴安

  针对企业反映的大宗商品价格上涨问题,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近日在广西考察时表示,国家会继续多措并举,更加注重用市场化办法稳定价格,强调宏观政策要围绕市场主体需求精准实施,稳定合理预期,保持经济平稳运行。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副院长、产业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宋向清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更加注重用市场化办法稳定价格,意味着我国将通过建立更加强大的市场机制调节影响价格的要素和资源,促进各商品和服务价格、供求关系和竞争状态等既互相联系,又互相制约,既各自独立发挥功能,又共同联合放大效能,进而建立一个要素有机联合、程序有序推进、效果有度释放的价格调节机制。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联合派出督导组,赴相关重点省份和企业、港口开展能源保供稳价工作督导。

  督导工作以现场督导为主,重点督导有关省区、企业煤炭增产增供政策落实情况,核增和释放先进产能情况,有关项目建设投产手续办理情况,发电供热用煤中长期合同全覆盖落实情况,中长期合同履约情况,煤炭生产、运输、交易、销售环节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燃煤发电“基准价+上下浮动”市场化价格机制落实情况。

  同时,通过抛储保供稳价措施初见成效。截至目前,三批累计投放铜铝锌42万吨。此外,还提高部分钢铁产品出口关税、督促重点煤炭企业增产增供,加强大宗商品进出口和储备调节。

  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据对全国流通领域9大类50种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的监测显示,2021年9月上旬与8月下旬相比,螺纹钢、焦煤、液化天然气等34种产品价格上涨,11种下降,5种持平。

  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近一段时间政府连续出手,通过市场抛售部分大宗商品平抑价格剧烈波动,运用政府监管手段严厉打击市场垄断和囤积居奇,运用价格引导手段鼓励重点企业加大市场部分大宗商品供应。这有利于维护市场总体平稳,保护市场主体利益,引导调节市场合理分配,让大宗商品价格在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下做到趋向合理。

  “利用市场化手段辅之以宏观政策是我国长期以来在价格调控方面行之有效的举措和经验。比如在物价持续上涨时通过投放储备物资改善商品供求关系,进而促进商品价格均衡;物价持续下跌时,通过大量收购商品,增加需求,进而实现供求平衡,让物价回归理性。”宋向清表示,宏观政策是保供稳价的辅助手段,但在特定时期,宏观政策在调节商品生产与消费方向和规模、供求结构变化等方面可以更快地发挥出作用。

  宋向清预计,未来一段时间,政府将围绕市场主体需求在税收、信贷、进出口政策和储备体系等领域精准施策,以促进企业调整市场布局、营销策、商品结构以及企业对市场的适应力。同时,宏观政策还将继续为企业科研创新创造优渥条件,为打破地区和部门分割,促进商品和生产要素流通创造更好条件,以增强经济活力和发展动能,进一步完善市场体系、市场规则和价格体系,消除各种垄断行为,确保物价,尤其是大宗商品价格,始终处于相对稳定的区间。

  张依群表示,我国运用市场化调节经济的手段更加完备,政府对大宗商品、生活必需品、关键物资储备等价格的市场化调节能力会进一步增强。同时,在合理准确把握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基础上,按照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进行有效配置,充分提高资源的掌控力和利用率。此外,围绕低碳绿色发展和节能减排目标,有针对性地推进关键技术研发应用,鼓励企业加强技术研发投入系列税费政策落地,在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的逆境中寻求新的发展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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