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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1-054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1年9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11日(星期一)下午15:00开始(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15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签到手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27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白芒松白公路百旺信工业区五区19栋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同时,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子邮件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1)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9月29日9:00-11:30及14:00-16:00;(2)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1年9月29日当天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huxiaoyu@cem-instruments.com)。

  3、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白芒松白公路百旺信工业区五区19栋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办公室。

  4、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③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④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⑤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二,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加盖公章)、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④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⑤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二,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股东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②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股东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③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②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③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股东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④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请见附件三)、⑤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携带相关证件于2021年10月11日下午14:45点前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晓宇

  电话:0755-27353188      传真:0755-27652253

  电子邮箱:huxiaoyu@cem-instruments.com

  6、 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决议》;

  2、《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80

  2、投票简称:华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0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1、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截止本次股权登记日2021 年9月2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0月11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

  

  注:

  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

  2、如本股东无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见投票表决?

  □ 是 □ 否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及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1-053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了全面落实公司的战略规划,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业务布局,推动智能传感测量检测业务及其他新型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拟与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华盛昌智能传感测量仪研发生产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以下简称“《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投资建设华盛昌智能传感测量仪研发生产项目。根据该《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约定,公司须在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注册全资子公司作为本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注册成立后,该协议中公司的权利和义务由成立的子公司独立全部继受。

  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华盛昌(惠州)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登记名称为准),不涉及其他交易对手方。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不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尚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登记完成。

  二、拟设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华盛昌(惠州)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广东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公司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袁剑敏

  5、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研究、开发、制作软件产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仪器仪表、自动化设备、空气净化器、电子产品及零部件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医疗诊断、监护、治疗设备和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以及I类、Ⅱ类、Ⅲ类6840体外诊断试剂的销售(具体范围详见许可证,凭许可证生产、经营)。

  上述各项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登记为准。

  三、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目的以及影响

  1、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用于投资建设华盛昌智能传感测量仪研发生产项目,有利于全面落实公司的战略规划,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业务布局,推动智能传感测量检测业务及其他新型业务的快速发展。

  2、上述全资子公司的设立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上述全资子公司成立尚需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3、公司将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资子公司设立后,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场变化风险和管理运营风险。公司将强化和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流程和风险防范机制,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和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为保证全资子公司设立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负责办理上述全资子公司工商设立、经营资质审批、纳税申报等各项工作。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决议》;

  2、《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1-052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签署《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的议案》。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了全面落实公司的战略规划,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业务布局,推动智能传感测量检测业务及其他新型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拟与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华盛昌智能传感测量仪研发生产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以下简称“《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投资建设华盛昌智能传感测量仪研发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将主要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数字万用表、数字钳形表、电力测试器、红外热像仪、红外测温仪、激光测距仪、空气质量检测仪、红外人体测温仪等各类多功能测量仪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4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华盛昌智能传感测量仪研发生产项目

  2、项目地址:意向选址位于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规划的国际合作产业园

  三、项目投资建设协议基本情况

  公司目前尚未签署协议,拟签订的《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主要条款如下:

  (一)协议双方当事人

  甲方: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华盛昌智能传感测量仪研发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将主要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数字万用表、数字钳形表、电力测试器、红外热像仪、红外测温仪、激光测距仪、空气质量检测仪、红外人体测温仪等各类多功能测量仪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项目用地:使用土地的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出让年限50年,意向选址位于智慧区规划的国际合作产业园,乙方拟在上述地块建设本项目。项目宗地总面积约31000平方米,容积率不低于2.5(具体面积等指标以自然资源部门实际挂牌文件为准)。

  3、投资规模与建设内容: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4亿元,项目全部建成并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总额约12亿元。

  4、实施主体:乙方须在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注册全资子公司作为本项目实施主体,乙方子公司注册成立后,本协议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由其成立的子公司独立全部继受。

  5、甲方主要权责:1)在土地具备出让条件时,甲方积极协调自然资源部门挂牌出让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2)项目建设用地按照“三通一平”(即通路、通水、通电,场地平整)的标准净地交付使用。3)如乙方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不动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4)甲方提供相关的投资服务和公共管理,指导和协助乙方开展相关工作,协调解决乙方在项目建设及经营过程中遇到涉及甲方的问题困难。5)甲方鼓励乙方科技创新,在乙方符合国家、省、市和仲恺高新区等涉及重点项目、科技创新等条件下,可协助乙方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和“重点项目”等认定。甲方协助乙方申请国家、省、市优惠政策支持。6)为保证项目顺利投资建设和运营,甲方在乙方依法取得项目用地后签订《产业用地建设和使用监管协议书》。

  乙方主要权责:乙方按照国家规定的土地出让挂牌竞标程序合法取得项目用地使用权,不得违反本协议改变土地用途或自行转让。否则,甲方或者自然资源部门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按照《土地成交确认书》及缴费通知要求支付土地价款、交易服务费用及相关税费,与惠州市或者仲恺高新区自然资源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投资的目的

  本次华盛昌智能传感测量仪研发生产项目,是为了推进落实公司的战略规划,促进公司业务更好的发展,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完善产业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有助于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1、本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的签署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是否生效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涉及的项目用地尚未取得,需通过参与招拍挂程序依法取得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公司将积极参与政府的土地招拍挂公开程序,但竞拍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3、受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宏观经济影响、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协议的履行及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者终止的风险。

  4、本投资建设协议书涉及的项目投资额、预计年销售额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项目收益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项目进度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且存在最终金额与协议金额不一致的风险。

  5、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并预计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决议》;

  2、《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1-051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15日以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9月18日下午16:00以现场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孝条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与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1-050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15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9月18日下午14:00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朱庆和先生、浦洪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袁剑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与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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