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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中证沪港深 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易方达中证沪港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场内简称为“HGS300”,扩位证券简称“沪港深300ETF基金” ,一级市场申赎代码:517031,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7030。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交易日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申购和赎回),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易方达中证沪港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参与本基金的日常申购,需按最小申购单位的整数倍提交申请。本基金目前的最小申购单位为300万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其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份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情况和投资者需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的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投资者在申购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参与本基金的日常赎回,需按最小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提交申请。本基金目前的最小赎回单位为300万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其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情况和投资者需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投资者在赎回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5.基金销售机构

  本基金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825551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传真:0755-82558355

  网址:www.essence.com.cn

  (2)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长城证券

  法定代表人:张巍

  联系人:纪毓灵

  联系电话:0755-23610914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或95514

  传真:0755--83515567

  网址:www.cgws.com

  (3)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联系电话:0431-85096517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传真:0431-85096795

  网址:www.nesc.cn

  (4)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16楼

  法定代表人:戴彦

  联系人:陈亚男

  联系电话:021-23586583

  客户服务电话:95357

  网址:http://www.18.cn

  (5)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联系人:王一彦

  联系电话:021-20333333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传真:021-50498825

  网址:www.longone.com.cn

  (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陆晓

  联系电话:0512-62938521

  客户服务电话:95330

  传真:0512-65588021

  网址:www.dwzq.com.cn

  (7)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0层、12层、15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联系人:郑旷怡

  联系电话:010-66559039

  客户服务电话:95309

  传真:010-66555133

  网址:www.dxzq.net

  (8)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36号华远华中心4、5号楼3701-371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16-19层

  法定代表人:施华

  联系人:丁敏

  联系电话:010-59355997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传真:010-56437030

  网址:www.foundersc.com

  (9)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联系人:祁昊

  联系电话:0510-82831662

  客户服务电话:95570

  传真:0510-82830162

  网址:www.glsc.com.cn

  (10)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子实路1589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1115号北京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军

  联系人:占文驰

  联系电话:0791-88250812

  客户服务电话:956080

  传真:0791-86281305

  网址:www.gszq.com

  (1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人:芮敏祺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传真:021-38670666

  网址:www.gtja.com

  (1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传真:021-23219100

  网址:www.htsec.com

  (13)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合楼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吴谊刚(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人:熊丽

  联系电话:0471-4972675

  客户服务电话:956088

  网址:www.cnht.com.cn

  (14)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人:庞晓芸

  联系电话:0755-82492193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传真:025-83387523

  网址:www.htsc.com.cn

  (15)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833号

  法定代表人:赵洪波

  联系人:王金娇

  联系电话:0451-87765732

  客户服务电话:956007

  传真:0451-82337279

  网址:www.jhzq.com.cn

  (16)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高振营

  联系人:江恩前

  联系电话:021-38784580-8920

  客户服务电话:95351

  传真:021-68865680

  网址:www.xcsc.com

  (17)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祝瑞敏

  联系人:王薇安

  联系电话:010-83252170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传真:010-63080978

  网址:www.cindasc.com

  (1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兴业证券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系人:乔琳雪

  联系电话:021-38565547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19)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010-80928123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0)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60号开发区控股中心21、22、23层

  办公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60号开发区控股中心21、22、23层

  法定代表人:严亦斌

  联系人:彭莲

  联系电话:0755-83331195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网址:http://www.ykzq.com

  (2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

  (2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大厦38层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联系人:杨涵宇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1166

  网址:www.cicc.com.cn

  (23)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峰

  联系人:许曼华

  联系电话:021-20315290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传真:0531-68889095

  网址:www.zts.com.cn

  (2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芸

  联系电话:010-85130554

  客户服务电话:95587或4008-888-108

  网址:http://www.csc108.com/

  (2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传真:010-60836029

  网址:www.cs.ecitic.com

  (26)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901室(部位:自编01),1001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合利天德广场T1楼1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陈靖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传真:020-88836984

  网址:www.gzs.com.cn

  (27)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冯恩新

  联系人:焦刚

  联系电话:0531-89606166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http://sd.citics.com/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依据实际情况变更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根据《基金合同》和《易方达中证沪港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

  (2)有关本基金上市交易事宜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本基金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和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本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3)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申购、赎回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和规定;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或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或登记结算机构相关规则及其变更调整上述规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必须根据申购赎回代理券商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备足相应数量的股票和现金;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和现金。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正常情况下,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如投资者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购对价,则申购申请失败。如投资者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可用基金份额不足或未能根据要求准备足额的现金,或本基金投资组合内不具备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则赎回申请失败。

  基金销售机构受理的申购、赎回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购、赎回申请一定成功。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结算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通过其办理申购、赎回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或以申购赎回代理券商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有关申请的确认情况。

  在现有结算规则下,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起可卖出,投资者赎回获得的股票当日起可卖出。

  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基金份额、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的清算交收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实施细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的有关规定,其中申购、赎回涉及的基金份额、沪市组合证券及其现金替代、深市组合证券的现金替代,以及申购涉及的港市组合证券的现金替代采用净额结算的方式,赎回涉及的港市组合证券的现金替代、申购赎回业务涉及的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退补款采用代收代付。

  投资者T日申购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收市后办理沪市成份证券交收与基金份额的交收登记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投资者T日赎回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收市后办理沪市成份证券交收与基金份额的注销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沪市组合证券及深市组合证券的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港市组合证券的赎回现金替代款将自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7个开放日内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如遇本基金主要投资的证券市场休市或暂停交易、主要投资的证券市场或港股通交易结算清算规则变更、交易所或登记结算机构有关申购赎回交易结算规则发生改变、国家外管局相关规定变更、登记公司系统故障、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现金替代款的支付时间可相应顺延。在发生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的情形时,赎回现金替代款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如果登记结算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实施细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资者应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和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应付的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补款。因投资者原因导致现金差额或现金替代补款未能按时足额交收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为基金的利益向该投资者追偿,并要求其承担由此导致的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

  登记结算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申购与赎回的程序以及清算交收和登记的办理时间、方式、处理规则等进行调整。

  (5)申购、赎回的对价

  1)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的数额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申购对价是指投资者申购时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赎回对价是指投资者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2)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3)申购赎回清单由基金管理人编制。T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市前公告。

  若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相关业务规则发生变化,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对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基金份额净值、申购赎回清单计算和公告时间或频率进行调整并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6)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7)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2日

  易方达中证沪港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易方达中证沪港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将于2021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交易公告书全文于2021年9月22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efund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18088)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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